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流域(北溪)华安县2011年度新圩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Ⅰ、Ⅱ、Ⅲ、Ⅳ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发改 [2012]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共有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同时开标,开标评标按先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可重复中标,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估算 |
投标保证金 |
工期 |
招标范围 |
1 |
新圩镇Ⅰ标段 |
黄枣村、官畲村、高宅村、下路村 |
约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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