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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4-14 数据编号: 21992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贵州盘县卡河水库工程项目10标段(购置输水管线管材)采购二次招标

本项目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7日10: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县卡河水库工程项目10标段(购置输水管线管材)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10]649号和黔发改农经[201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县水利局卡河水利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县滑石乡戈多村;

2.2规    模:盘县卡河水库工程任务为解决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的生产生活用水,兼顾乡镇供水等。工程设计向盘县“煤(焦、化)--钢--电工业基地供水1670万m3/a,向鸡场坪乡镇供水501万m3/a,下放河道生态环境水370万m3/a。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具备供货能力,9个月内供完。

2.4招标范围:输水管线管材采购(包括供水管线工程、龙滩口取水工程、泵站工程的Φ700-Φ1000各类钢管约1800t、管线工程的各类阀门、伸缩接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主体:投标人需有钢管销售经验,以钢管供应商或钢管生产厂商为投标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授权:须提钢管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果以生产厂商为投标主体则不需授权);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如全部通过资格审查,只允许母公司参与投标。如母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子公司均可参与投标。

3.2业绩:生产厂商应有专业压力钢管生产历史,提供近5年(2009-2013年)内同类(管径不低于1000mm,管径×水头=200m2以上规格的压力钢管)钢管生产业绩1个(如果是供应商,可以以生产厂商业绩代替自身业绩)。

3.3认证:钢管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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