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4-7-16 数据编号: 24726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新村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芦发展固[2014]97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芦发展固[2014]比选备案第28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新村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清仁乡大板村
实施时间 2014年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大板新村聚居点,平整场地20亩;聚居点内部道路1公里,宽4.5米,柔性路面;雨水管网2公里;修建新村入户路3000平方米,聚居点内部便桥1座,跨度5米,宽5米,新村入口牌坊1个,1公里电缆沟,垃圾中转站1个,污水处理设施1处,污水管2公里,应急避难广场2个,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建设资金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新村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4、随机抽取比选申请人时提供资料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5、若采用A方式投递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工程名称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