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美兰区项目(勘察标) 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海发改产业函[2015]900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已经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产业函〔2015〕900号”文同意建设“海口先生市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美兰区项目”。项目分布于海口市美兰区3个镇,共建设199座分散式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井、高架水塔、敷设管网、增加净水工艺设备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美兰区大致坡镇、灵山镇、演丰镇。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水文地质勘察及相关服务。
2.5 工程勘察要求:达到国家水文地质详细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达到勘察要求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10月30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1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振兴路8号 地 址: 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
邮 编: 570203 邮 编:/
联 系 人: 韦先生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98-65351003 电 话: 13518074938
传 真: 0898-65388862 传 真: 66777936
电子邮件: mlqswj@haikou.gov.cn 电子邮件: 6045345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