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涵路(模具城地块)自来水管建设工程已由园区规划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晋涵路(模具城地块)自来水管建设工程,位于朗霞街道晋涵路(模具城地块),主管DN500给水管道总长约877米,支管DN300给水管道长约66米,DN200给水管道长约55米,DN100给水管道长约66米;工程造价约148万元。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要求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
3.2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符合有关规定。(需预选入围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②招标图纸。(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须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朗霞街道分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10:3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30日13:30时,地点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朗霞街道分中心(324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检察系统查询,5年内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
(2)宁波工程建设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单位及个人;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其它
(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保证金扣除制度,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不足及更换实行违约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朗霞街道
电话:0574-62288619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河沿路108号
电话:0574-62639485、62639496
传真:0574-62639489
联系人:任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