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仁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发[2016]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1406241701110201
2.2 项目名称:怀仁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及配套管网,管网全长2900米,
管径1800mm。
2.4投资额:总投资3443.64万元
2.5 建设地址:怀仁县污水厂内,配套管网为污水厂进水口到大运高速路桥涵东 200米处。
2.6勘察周期:15日历天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两个标段组织招标
一标段为怀仁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勘察
二标段为怀仁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公用注册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承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的纳税凭证等,以上均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五份)。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怀仁县怀贤街56号
邮 编:038300
联系人:朱冉
电 话:0349-302994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怀仁支行
帐 号:050704780902645165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邮 编:430014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49-22209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北路支行
帐 号:0502126609200011325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