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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河两岸新建干管支线接入和截流工程-污水干管工程(自由大路-卫星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JLZQH-ZB-2017062GC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伊通河两岸新建干管支线接入和截流工程-污水干管工程(自由大路-卫星路)已由吉发改审批【2009】10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规模: 新建东岸污水主干管,起点为卫星路与河堤路交汇处北侧,终点为自由大路南侧东岸既有D1检查井。管线需要穿过北海路、经开三支线d1500mm合流管线、经开4号涵闸d1500mm雨水管线、经开3号涵闸d2000mm合流管线、经开2号排涝站前池、东南湖大路、经开1号排涝站前池和鲶鱼沟3.0m×2.0m双孔方涵等。新建管径d1000-d1800,管长5272米,道路拆除及恢复面积7839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 自由大路-卫星路

  2.3 计划工期:2017年3月25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网上或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单”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光盘费200元,售出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 未中标单位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且图纸保持完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商女士

  电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日 期: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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