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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金塔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此项目已于2017年3月13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公告:

  一、项目编号:JTCB(2017)050号

  二、采购内容:

  金塔县10个乡镇(金塔镇、航天镇、鼎新镇、东坝镇、中东镇、三合乡、大庄子乡、西坝乡、古城乡、羊井子湾乡),86个行政村农村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治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等服务。

  三、预算金额:¥3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四、实施单一来源的采购原因:

  该项目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是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示范项目,尤其涉及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项目具有特殊需求。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开行政策性金融支持,根据国开行放款要求,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预期还款,必须选择当地有实力的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经考察论证,考虑到项目牵扯多方利益,采购时间紧迫,涉及多个环节,所选企业必须具有实施能力和一定的公益背景属性,甘肃宏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属已经完成市场化改制的政府融资平台,是唯一具备以上要求的国有企业。因此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确定甘肃宏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此项目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甘肃宏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采购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2017年3月23日8:30—9:00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3日9:00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包玉萍 联系电话:13893721736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系人:魏学涛 联系电话:15097225056

  传真:0937-2619428

  九、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交纳方式:转账、电汇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3月23日前到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十二、是否为PPP:否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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