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美丽乡村(一期)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6]1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醴陵市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醴陵市渌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美丽乡村(一期)项目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沿耿传公路重点打造狮形山村的入口广场、建筑风貌、庭院和水塘整治;②隆兴坳村黄乡居民牌坊处的水系整治、荷花塘、耿氏公祠前的杜鹃谷、樱花坡等景点;③彰仙村的登山步道;④枫林市村的污水处理池;⑤时轮村的入口广场和庭院整治;⑥李山村的入口牌坊、水系整治和白兰谷栈道;⑦沩山村的入口景观、停车场和道路两侧绿化;⑧官庄村的观景平台;⑨阳坑村的入口景观;○10横江村的入口景观和文化广场等,建安费用人民币约2348万元。
2.3 建设地点:位于醴北人家北部旅游环线的枫林镇、官庄镇、沩山镇、王仙镇辖区内十个村。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苗木养护期两年。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标段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多个标段投标无效。具体标段内容划分如下:一标段,包括枫林镇枫林市村、隆兴坳村、金狮村、彰仙岭村和时轮村; 二标段,包括官庄镇官庄村、横江村、阳坑村; 三标段,包括沩山镇沩山村、王仙镇李山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考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从各标段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到账时间为准,超时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全 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醴陵支行营业部
帐 号:1811 6901 0400 10860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美丽乡村(一期)项目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美丽乡村(一期)项目 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17:00时截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不接受报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等技术资料的具体备案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席时提供。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8)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
9)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
11)由劳动保障部门为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且开具日期必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段内,下载打印件及扫描件无效);
13)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说明:
1.以上1—13项原件(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相关规定,已更换为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提供。
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投标申请人在按照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供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后,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确需变更人员时,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招标人及监管部门的同意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才生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技术标资料,售后不退),相关图纸等技术资料将统一提供电子版本,由各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处以拷贝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得。
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将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发布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 2017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359096。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各标段中标人请负责协调好施工项目所在地村组关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渌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156号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地 址:醴陵市东正街186号2栋
电 话:15073303756 18373356567
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