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中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施工标260万元整”变更为“3.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构成:经济类、技术类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和经济类、技术类专家4人,共5人组成。经济类、技术类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基本分3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从基本分上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者(不含5%),每再低1%从满分(40分)内扣1分,扣完为止;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从基本分35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计分采用比例内插法。”变更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满分4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从满分40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从满分40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计分采用比例内插法。”
二、第二标段(监理)招标文件中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构成:经济类、技术类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和经济类、技术类专家4人,共5人组成。经济类、技术类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17年 5月 1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因第一标段(施工)工程量清单有变更,原工程量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第一标段的工程量清单。
五、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0371-26992781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8999278
联系地址:兰考县阳光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华
联系电话:13526853142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79号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