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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川县三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重)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三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重)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管字【201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灵川县三街镇工业园区东北边。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工艺及项目投资估算: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近期(2020年)500立方米/天,远期(2030年)1500立方米/天,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8996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推荐的“十三五”乡镇污水处理十种工艺技术,出水水质要求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271.5万元。本次招标内容总投资按照1280万元控制,投标方应考虑接户管,确保污水收集率。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6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5月至 2017 年10月。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总承包方式,在经批准的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等;(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和设备、管线、水电安装;(4)工艺调试、验收;(5)试运行;(6)技术服务:设计使用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 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5月 25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或市政污水管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28日至2017年5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 28日至2017年5月 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 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5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58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6816887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地 址: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

  Ⅰ区B-4栋

  联 系 人:苏国宝 联 系 人:梁元忠

  电 话:0773-6325589 电 话:0773-5856321

  传 真:0773-585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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