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为了完善叶集开发区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动城市发展,叶集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决定建设叶集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 2017-CG-TJ002 ,下称“本项目”),并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经区政府授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城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项目采购人,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采购工作。
本项目采购人拟通过龚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本项目共包括8个子项目。分别为:4个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三元、洪集、大顾店、桥店),1个已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个已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个污泥处理项目,1个油漆废水处理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设计建设规模为:三元镇2个500吨/天,洪集1000吨/天,大顾店1000吨/天,桥店1000吨/天,已建乡镇2000吨/天,工业10000吨/天,污泥处理50吨/天,油漆水待定。
2、合作期限
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总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本次采购对象为社会资本。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运作采用BOT+OM方式。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污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合作,已建污水处理厂、油漆水处理项目采用OM(委托运营)方式合作。
四、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且依法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提供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建设规模不低于1000m3/d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的时间、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以注明时间、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财务能力,满足以下条件:
(1)经审计的2016年度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整(提供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2)经审计的2016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提供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经理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职格证)。
6、法律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五年内履约情况良好,没有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无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填写2012年1月1日至今已经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信息;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①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②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③201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发生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财务和业绩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会议开始时间止(2017年6月12日9:00)。
2、资格预审邀请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叶集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yeji/)或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jztb.laztb.gov.cn/yjztb/),打开本项目公告点击网页最下端附件自行下载。
3、资格预审文件疑问提出方式
申请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9:00时前(北京时间),将盖章疑问函扫描件发至邮箱TJEC_zhaobiao@163.com。采购人统一答疑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逾期提问概不回复。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采购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会及投标预备会。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叶集区兴叶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7215171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项目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先生 15956449855
2、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 18721517121 Email:TJEC_zhaobiao@163.com
区财政局采购办备案章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章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