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1、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变更:原招标公告中“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现变更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变更:原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中“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现变更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南乐县兴乐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