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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应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应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GXSXSC2017045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应急处置

  三、招标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焚烧处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污泥,污泥为一般固废,污泥含水率在79%-84%之间,本次处置污泥总量估算约为2万吨,具体以实际处置量为准。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约为55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或持有允许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批复(省级政府部门);

  2、须具备1000吨/日以上的污泥焚烧综合处置能力以及对应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持有相关日处理能力大于1000吨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省级政府部门批复);

  3、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必须持有污泥运输资质证书,若委托具有污泥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须提供相关单位的资质及合同。

  5、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投标人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7年5月 26 日 至2017年5月 3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恒美大厦A区19楼(金柯桥大道与山阴路交叉口)

  报名资料要求:

  1、有效的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相关批复(省级政府部门)具备1000吨/日以上污泥焚烧综合处置证明(省级政府部门批复),污泥运输资质证书(若委托具有污泥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须提供相关单位的资质及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6 日 下午 15 时 00分

  七、投标地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6 日 下午 15时00分

  九、开标地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6月 5 日16:00时前。

  交付方式: 限电汇、网银,其他方式将不予认可,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1012009200010986

  十一、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

  联 系 人: 胡建良

  联系电话: 0575-8994178

  传 真: 0575-855298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恒美大厦A区19楼金柯桥大道与山阴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石烽

  联系电话: 13456569652

  传 真: 0575-8997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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