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广州市新立一服装洗漂有限公司污水污泥应急外运处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1705-343243-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新立一服装洗漂有限公司污水污泥应急外运处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50,000
四、采购数量:1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位于8K显示器全生态产业园中广州市新立一服装洗漂有限公司配套污水池的污水污泥进行吸污、收集、运输及处理处置,主要包括好氧池、集水池、浓缩池中剩余的污水浓浆、泥水混合物(含水率约90%,其中可能混有废旧填料及其它固体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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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经年审合格);
3、投标人须具有印染污水处理项目(非BOT项目),可承担本项目的污水污泥处理服务,且其投资建设的印染污水处理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并投入正常运营(同时提供投资立项批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复印件);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点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27日 至 2017年06月15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13楼13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敏杰联系电话:020-8331434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孟 联系电话:020-827664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吴俊芳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9
传真:020-83310183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湛灼辉联系电话:020-82771908
传真:020-82766490邮编:5113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
发布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