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河村内道路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下河乡上河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下河乡上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总价447679元(其中含暂列金10000元、不计税、不取费、不优惠) ;主要建设上河村内道路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上河村内道路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预算价:¥447679元(其中含暂列金10000元、不计税、不取费、不优惠);发包价:¥39621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信息登记。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 报名地点: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值=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密封完好并注明公司名称、金额并加盖公章);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捌仟捌佰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09:30时,提交地点为: 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下河乡上河村民委员会
地址:云霄县下河乡上河村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56596778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 3633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6-8586968 传真:0596-8586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