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FZX20170518-065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电工程(施工)
2、批复文号:萧发改政务[2016]80号
3、招 标 人: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萧县龙城镇岱山口村。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工程为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10千伏线路、配电建设工程。总投资额:约21.89万元。
4、工期:为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合格 标准。
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3、潜在投标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未因违法违规被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发布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06月12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2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带有清晰并可识别的二维码标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与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面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⑥另外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单独装订成册):
A单位介绍信
B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结果利用承诺书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1)、投标企业不须在报名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者视为投标报名有效。
(2)、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两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齐全并符合公告要求的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3)、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和参加开标时到场。
(4)、凡是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正在办理年审手续(或已过有效期未办理年检手续)的,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报名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东报名室。
4、详细地址: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路南。
5、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按上列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企业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是报名审查合格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凭本人身份证到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公室亲自购买,具体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
联系方式:张主任 18955793667
地 址:萧县淮海路
2、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方式:路经理0557-5526889 15505303650
地 址: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路南
3、监管机构: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联系人:郝主任
联系方式:13955750566
地 址:萧县淮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