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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乡县蔡家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混合污水处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 蔡家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渗滤液混合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 [2017]1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渗滤液混合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 安乡县蔡家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混合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EPC项目

  1.2建设地点: 位于安乡县安障乡遵保村蔡家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 。

  1.3建设规模:渗滤液混合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1000 m3 /d,可在一年的时间内(2017年7月除至2018年6月)处理完1#集水塘和2#集水塘积累的渗滤液混合污水。2017年4月,根据安乡县蔡家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周边居民的诉求及环保督察组下达最新整改要求,需加快对1#、2#集水池中渗滤液混合污水的处理,在2017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处理完1#、2#的渗滤液混合污水,彻底消除渗滤液混合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威胁及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的影响。故本次二期工程规模为 1000 m3 /d。

  1.4合同估价: 渗滤液混合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投资约 954万元

  1.5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为 10天、施工工期为 30天

  1.6保修要求: 符合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要求,且整套系统的保修时间为 1年

  1.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1.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3、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任职资格;

  4、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xiang.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 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 17: 00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 57427249@qq.com,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xiang.gov.cn/)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壹拾 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汇至: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银行帐号: 4300 1550 0680 5250 3267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 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36-430218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7月 12日 15:30时(北京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安乡县深柳镇长岭洲社区政府三院一号大楼一楼

  联系人:乔明

  电 话: 15573665598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洞庭大道水榭花城中城一品 1栋 4单元 2607室

  联系人: 杨方进

  电 话: 1887365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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