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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招标文件补遗书(十七)—2

发布时间:2017-6-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补遗书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标的项目:

  乐清市虹桥镇上滕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交易,工程概算建安费为381万元,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4:00时(开标时间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虹桥分中心(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北路666号 下仙垟牌坊对面,景瑞花苑3楼)(开标地址同);

  3、工程招标控制价:3808775元(其中暂估价总额5550元<含税价>)。

  4、本工程招标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类别为市政工程三类。

  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时: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17:00时前到达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虹桥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虹桥镇2017年6月5日发布《补遗书<十一>》中的8个污水项目仍然转入原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户)。

  户 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虹桥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201000174657246

  开户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否则,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负(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银行转账凭证进行校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息。

  2、拟参加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注明项目名称:

  参加“ 乐清市虹桥镇上滕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的投标,应注明简写为“虹桥镇上滕村”;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单笔转账,不可合并转账。

  投标人若未注明拟投标项目名称的、或多项目合并转账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投标人自负。

  三、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薛先生 0577-61511617。

  四、本补遗书项目收标人: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五、本补遗书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上滕村.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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