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福建厦门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7-7-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420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SH42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16612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420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额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6/t20170613_8374907.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我司代理进行的2017-SH420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 经采购人确认,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之“四、投标要求” 增加一条:“投标人须在投标一览表中承诺综合运行成本(单位:元/ t污水·天),并提供运行成本的计算依据,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七、调试测试”之“6、如果工艺包未通过调试期所要求的水质标准,业主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项目合同价的15%,以弥补业主的损失。”修改为:“6、如果工艺包未通过调试期所要求的水质标准或调试期运行成本高于承诺函上的综合运行成本,视为调试未通过,业主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项目合同价的15%,以弥补业主的损失。”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七、调试测试”之“8、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修改为:“8、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中标人要自行拆除已安装设备,若10天内未拆除,业主有权强行拆除,中标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及调试未通过所产生相应的环保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18日。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59091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先生5166126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