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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造币有限公司总部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变更说明:发补充招标文件

上海造币有限公司总部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造币有限公司总部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造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资金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公司总部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改造,主要包括现场拆旧及钢砼池体清淤和修复、新建构筑物6处(如生产废水调节池、化学反应池、气浮沉淀池、中间水池、格栅井、等离子废气净化等)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通过本次改造将能够解决设备、控制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改进处理工艺,从而提升污水处理站运行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具体改造方案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现有污水处理站老化的钢结构设备、管道、阀门、格栅、曝气盘、墙体等的拆除。

(2) 现有污水处理站地下池体的清淤,内含设备的拆装以及防渗防腐处理。

(3) 提供设备明细表所列的所有槽罐、设备、仪表、配附件和电气控制盘等。

(4) 提供工艺图纸所要求的管道、阀门附件、二次配电的电缆等安装材料。

(5) 提供整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直至交付使用。

(6) 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7) 负责试运转和岗位培训。

(8) 不含有当地环保局规定的(如果有)标准排放口和检测仪表、以及传输设备。

(9) 施工期间的水电由业主提供。

(10)施工期间应确保招标方达标排放。

2)建设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7号。

3)计划工期:

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计划开工2017年月日、总工期不大于120日历天。因施工需要,集中停止生产废水排放的时间不大于1周(初步拟订在国庆长假),但具体时间需得到招标人同意。生活污水不可停止排放(招标人适当减少生活污水量)。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5)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维修、保修等各阶段所有工作内容。关于具体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与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内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有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技术总成、安装、调试和试车验收及其售后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环保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并盖章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单”)复印件,拟派注册建造师不得有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指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以及在上币公司或其他企业没有经确认并记录的以下事项:

(一)商业贿赂;

(二)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保密等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货物或服务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采购单位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上币公司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包括在询价、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合谋压价或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参与上币招标采购活动中,年度内出现3次及以上,因投标或响应文件编制不符合要求被判为无效报价,影响采购效率的;

(十二)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三)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本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扣除投标人的保证金,且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的任何采购活动。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到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具体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参照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管【2015】321号)评标办法三(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支票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4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确认:汇款凭证。

7、 招标服务费的收取

中标单位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0.6%;当招标服务费小于2.4万元时,按2.4万元收取。

2)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签约前按上述的规定,向招标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

4)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7号

邮 编:200060 邮 编:200061

联 系 人:张 伟 叶 钧 联 系 人:陆老师 姚老师

电 话:86-21-32557717 电 话:13524466778、13661834662

传 真:86-21-32557272 传 真:86-21-52901922

电子信箱:zhangweiwei752@163.com

电子信箱:22255889@qq.com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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