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7-SG0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污水治理设备安装工程 已由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污水治理设备安装工程
2) 建设规模:约220万元。
3)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水池工程、污水处理设备(150吨/天)采购及安装、绿化工程、室外电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标段划分:1个。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延边社会脑康医院院内。
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8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工期 130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 6楼开标 1室(延吉市河南街 759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
联 系 人:赵春艳
联 系 电 话:0433-2313920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爱丹路315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联 系 电 话 0433-8316525 传 真:0433-2818007
联 系 人:玄英爱、焦艳 电 子 邮 箱: yjsjy8543@163.com
招标管理部门: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33)2878806 2878805 传真:(0433)287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