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南雄市洁源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16)93号、94号、95号、96号、97号、98号、99号、100号、101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6.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1勘察部分:包括初勘和详勘(含地下管线探测)。
6.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图审查、工地现场服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6.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含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7.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7.1 界址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4.5千米;
7.2 坪田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2.16千米;
7.3邓坊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7.96千米;
7.4江头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4.24千米;
7.5湖口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10.06千米;
7.6主田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4.75千米;
7.7古市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12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6.6千米;
7.8全安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2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11.72千米;
7.9 帽子峰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05万立方米/天,管网长度为6.46千米。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南雄市界址镇、坪田镇、邓坊镇、江头镇、湖口镇、主田镇、古市镇、全安镇、帽子峰镇。
10.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勘察、设计期限为45日历天,其中勘察期限为2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11. 本次招标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420万元,其中界址镇估算总投资为2080万元、坪田镇估算总投资为1776万元、邓坊镇估算总投资为2530万元、江头镇估算总投资为2046万元、湖口镇估算总投资为2830万元、主田镇估算总投资为2340万元、古市镇估算总投资为2444万元、全安镇估算总投资为3474万元、帽子峰镇估算总投资为19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16479.2万元、勘察费约82.39万元、设计费(含审图费)约354.9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南雄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及以上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类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同时具备B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注1:工程包含9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每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独立实施、独立验收、独立结算。本项目拟委派项目经理不少于4人,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施工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本项目按期按质完成,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投标人承诺书一览表的违约承诺执行。
注2:本项目不接受已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锁定的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注: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建造师,如没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中。
(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C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6)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委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
(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自行承诺在2016年6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格式自定)。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
标段编号: 01
南雄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书文件每套售价 1500.00元,售后不退。 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 购买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投标人少于3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7、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gov.cn)、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③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④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nx.gov.cn)。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 /【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01
南雄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07 时30分
3.1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1.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1.3、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2、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7 年8月10日00时00分至 2017 年8月16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2017 年8月10日00时00分至 2017 年8月16日24时00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 )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
3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 年8月20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 )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
4 |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
2017 年8月23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 )【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30日7时3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8月30日9时 00 分至9时30分 纸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6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17 年8月30日9时30分 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7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单位名称:南雄市洁源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751-3887223 |
8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单位名称: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西路鸿泰花园 A1 栋 203 房 电话: 0751-8520505 |
9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分中心 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
联系人:朱先生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雄中路 152 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电话: 0751-3860729 |
10 |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 CA 认证、企业入库、投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及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洁源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