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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除臭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除臭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5】2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除臭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除臭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1.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湿地公园内、洋湖大道以南、靳江河以东,二期项目紧邻一期项目南侧建设。 1.3建设规模: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项目设计规模为80000 m3/d(总变化系数为1.3),采用“MSBR+微絮凝过滤+人工湿地+消毒”组合工艺处理城市污水,出水达到准地表IV类水质标准(GB3838-2002)。进水水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执行,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Ⅳ类水(TN≤10mg/L)水质要求。 1.4投资预算:本次招标预算约16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 1.6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1.7供货周期:接到甲方书面供货通知后4个月内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 1.8质 保 期:洋湖再生水厂(二期)试运行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36个月(以先到为准)。 1.9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二、招标范围 除臭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臭系统设备(详见本包技术部分除臭系统设备清单)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保险、包装、运输和工地交货;提供为设备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配件和其它所需的特殊设备,提供设备运行和维修的备品配件;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提供安装和试验的指导。参与试运行试验和验收;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厂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承包人须提供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设备、配套设备、元件、器件、附件和相应材料等,并在附表中一一列明,如未予以列明的,基于系统完整、工艺恰当、技术先进、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的原则,承包人应予以无偿提供。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所投产品(除臭设备)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拥有一个及以上市政给排水规模不小于4万吨/天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合同、用户证明(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运行规模须在合同或用户证明中有体现。如合同和用户证明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3.3如需外购主要设备(指技术部分2.1主要设备清单中序号YHZSS07A-01、YHZSS07A-05设备,下同),投标人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 4.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为准。 4.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查。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 8 月 10 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nxjxq.hunan.gov.cn/xqz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可在开标前十五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nxjxq.hunan.gov.cn/xqz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最高投标限价(excel格式,如有)及其相关资料。 7.3 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3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年 8 月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9.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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