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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周村区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二次)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村区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ZBZCJZCS-2017115

  三、项目授权主体:周村区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周村区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聚集区内建设覆盖聚集区的次干道、支路及附属的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管网,实现区域内“九通一平”基础设施目标;并建设西外环(309国道通102省道连接线)道路、新S102与彭萌路连接线(彭东社区东侧)道路以完善王村镇的交通基础设施;同时,拟筹建聚集区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聚集区标准厂房、综合办公楼及职工公寓等,建筑面积共计278000平方米。

  1)聚集区“九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

  (1)聚集区道路工程

  修建聚集区道路共计16500m,其中次干道7500m,道路红线为30m;支路9000m,道路红线为20m;

  (2)附属管网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工业给水管道25400m,生活给水管道28500m,污水管道38400m,雨水管道39400m,排洪沟4200m;规划10kV电力线路19000m,供热管道3300m,燃气管道5000m,电信管道20000m。

  2)王村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西外环(309国道通102省道连接线)道路

  设计起点接S102,途径少管所,终点至G309,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拟建道路工程总长度为1900米,路基宽度为32米,占地91.2亩;

  (2)新S102与彭萌路连接线(彭东社区东侧)道路

  道路南起彭萌路,北至S102连接线,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拟建道路工程总长度为3300米,宽度为16米(其中彭东社区门前道路300米,宽度为25米),占地83.25亩。

  3)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

  拟建设聚集区标准厂房、综合办公楼、职工公寓等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78000平方米。

  3、项目设计架构和运作模式

  本PPP项目的架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政府对于项目实施部门的授权,即周村区人民政府对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授权;二是社会资本方确定后,周村区人民政府对项目公司进行特许经营的授权。

  项目合同主要是《PPP项目合同》。该合同为主合同,作为行政许可合同,由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成交的社会资本方草签,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模式。具体运作模式为:

  周村区人民政府授权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按照“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的程序选择一家资本实力雄厚、运营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方(成交投资人),由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成交社会资本方通过签署《周村区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后,由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授权出资单位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实施机构将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和收益权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4、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公司(SPV)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4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授权的出资代表出资2240万元,持有SPV公司10%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20160 万元,持有SPV公司90%股份。在双方确定成交后30日内,双方合资成立SPV公司并及时开通公司资金账户。项目概算剩余资金需求由SPV公司进行融资。

  5、经济效益分析

  该PPP项目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缺口补助的付费责任。具体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为“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组合”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共同构成政府购买服务费。社会资本方合理利润率不高于6%/年,年度折现率不高于6%,以最终成交合理利润率和年度折现率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投资为111667.31万元。

  合作期限: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

  2、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4.1联合体形式作为申请人参与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且明确牵头人;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3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的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视为联合体无效。

  4.4联合体成员中: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以上均以营业执照等相关原件登记内容为准。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无参加投标的资格。

  八、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期间)进行报名。

  2、地点: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513室)。

  3、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份。

  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之前。

  2、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710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2、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710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方式:0533-619520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513室

  联系人:李晓迪

  电话:0533-5206180

  电子邮箱:Sjhd_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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