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7]43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揭阳楼附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拦污坝,新建长度约为518米、沿渠底铺设DN600的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等。最高投标限价为235.0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8万元,施工工程造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8万元)。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揭阳市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揭阳楼后渠段截污工程设计及施工,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应是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需为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申请人(牵头单位)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该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银行授信证明原件(需提供银行固定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 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或企业成立以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注: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2)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5)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及其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其身份证;(6)拟投入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受托人近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7)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8)招标人出具的收取银行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或收取等额银行授信证明的有效凭证;(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证明材料;(1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第1-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第11项独立递交,一式3份,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其他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 17日15 :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8626990 电 话:0663-8291212
2017年9月2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