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省交口县水务局(招标人)的委托,就交口县水神头泉保护与供水工程项目前期可研、勘测设计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交口县水神头泉保护与供水工程项目前期可研、勘测设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17]229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控制 |
交口县水神头泉保护与供水工程项目前期可研、勘测设计 |
1 |
投资估算额的8.21% |
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内容应当充分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服务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后(中标时间以发包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日为准)30天提交送审报告,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初步设计:根据招标人报建需要,中标人应提供满足报建审批需要的初步设计成果。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2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建设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满足要求)。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需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文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后王南街后王小区三益东苑1号楼二单元5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悦宾酒店五楼会议室(太原市万柏林区西渠路22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悦宾酒店五楼会议室(太原市万柏林区西渠路22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交口县水务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5337531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后王南街后王小区三益东苑1号楼二单元502室
邮编:030022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1)5240373527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