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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2017年徐泾镇新增黑臭河道市政道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徐泾镇新增黑臭河道市政道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勘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b、具有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及测量乙级资质(或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c、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d、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采购;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徐泾镇新增黑臭河道市政道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勘察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829-47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7-z922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查明本工程范围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

  5、交付地址:青浦区徐泾镇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

  7、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8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10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17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10 15:00:00至2017-10-17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需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委托书需加盖法人章,签字或签字章均为无效)至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30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0-30 15: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10月16日下午14: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1-59202598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77075176@qq.com。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10月17日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盈港东路1800号

  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邮编:201702

  邮编:201700

  联系人:胡云

  联系人:朱峰

  电话:59760262

  电话:13636679919

  传真:59760262

  传真:021-6264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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