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建圆建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福山路、杨西园支路污水管网维修及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福山路、杨西园支路污水管网维修及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HSCG20171114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的污水管网维修及养护;
(2)工期:60天,误期违约金万分之五/天;
(3)养护期:2年
(4)质量标准:100%合格,一次性验收通过;
(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6)本项目采购概算价:350万元;
(7)最高限价:312.2452万元;
三、采购需求:
(1)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惠山区洛社镇污水管网维修及养护。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项目养护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市政项目养护安全技术标准》(DBJ13-97-2008);
《建设项目养护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
(3)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1)采购标的的数量: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实施时间:中标后60日历天实施完毕;
3)实施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
(5)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本项目养护期:2 年。在承包人承诺的养护期内,维护、维修以及发现有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
(6)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按照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无锡地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验收。
(7)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条件: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17年8月~10月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市级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00-16:00时。
2、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3、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他原件备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全考核合格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17年8月~10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17年8月~10月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采购机构将发放采购文件并开具《报名资格审查记录表》
5、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建圆建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一天与无锡建圆建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确认。
6、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7:00时
答疑形式:以书面形式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2月8日13:00始
招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3:3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1楼141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阳、谢莲
截止期以后提交的或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7年12月 8日14:0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1楼141会议室)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1楼141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人:许逸雯
联系电话:0510-833025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阳、谢莲
联系电话、传真:0510-88207527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建圆建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