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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郧阳区子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7]842号计划函要求,十堰市郧阳区水务局拟对子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JT2017-1296

  二、采购项目名称:子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47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子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应具备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含5年)市政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4、近三年内(自报名截止时间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6、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前)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西路15号1栋一单元7室)领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时00分(14:30开始受理)前递交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郧阳区分中心,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郧阳区分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水务局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话/传真:0719-7228635

  采购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宏烨 电 话:0719-723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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