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高压配电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环资【2014】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高压配电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
2.3 规 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604.11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质保期:两年。
2.7 招标范围: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高压配电建设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办理送电手续、送电、培训、税务、技术协助、保修维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均含叁级)资质,且具有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装、修、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施工许可证,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国资委。监督电话:0731-58570501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二楼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0731-53281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一号办公楼1337、1338室
联 系 人:黄昕
电 话:18773202733
邮 箱:24853348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