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44030720170917
招标项目名称: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440307201709170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12-13 09:00 至 2017-12-2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12-1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12-1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根据73号文规定,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二次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原规定发布时间的50%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平湖自来水有限公司
经办人:章工
办公电话:286115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镇坚、林创敏
办公电话:8956532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7201709170001001
标段名称: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12-24 18:00
招标部分估价:470.51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平湖苗坑水厂现状设施为供水规模10万m3/d的常规处理,本期工程新增10万m3/d供水规模的常规处理设施,以及20万m3/d深度处理设施及排泥水处理设施,实现改造后水厂供水规模20万m3/d。平湖苗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范围包括备用水源提升泵房工程、净水厂工程两部分。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含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2)提供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图纸并配合招标服务工作; 3)施工期间提供设计变更、现场协调、修改设计等后续服务; 4)协助办理管线改迁审批手续等工作; 5)负责提供用于环评、水保等专项报告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将上述专项报告的相关批复意见落实在设计文件中; 6)负责提供用于申办各类规划许可、报建和备案、规划用地等手续所需的有关设计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服务 );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19108.21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20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无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