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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的委托,对其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普宁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PPP项目编号:445281-201802-201130-0002

  四、PPP项目名称: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9424.83万元。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本项目服务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的处理规模为6.0万m3/d。本项目的管网工程按6.0万m3/d处理规模一次建成(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4539m,回用水管网总长度约4587m。);污水处理厂分两阶段建设:

  1)一阶段工程:土建工程按6.0×104m3/d规模建设,设备及安装工程按4.0×104m3/d规模建设;

  2)二阶段工程:因应工业园区企业的排污量情况,根据政府方的要求,新增2.0×104m3/d规模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暂按运营期第5年底扩产测算),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规模达至6.0万m3/d。

  综上,本项目的运营期第1~5年污水处理规模按4.0万m3/d计;运营期第6~24年污水处理规模6.0万m3/d计,中水回用规模为3.0万m3/d。考虑工业园企业的生产周期,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每年的运营天数按330天计算。

  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的出水水质标准中总氮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胺类和六价铬执行(GB4287-2012)中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GB4287-2012)(含修改单)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中相应较严者。处理达标后尾水就近排放至南径溪,最终汇入练江。回用水除执行以上标准外,还应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规定的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的再生水水质标准。

  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技术先进和运营经验丰富等优势,促进绩效管理,实现项目全周期成本控制,本项目将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模式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负责本PPP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全部工作内容。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 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需具备以PPP(含BOT)方式承接的污水处理设施类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需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5. 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需具有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8. 揭阳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9.申请人(若联合体申请则为所有方)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期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或企业所属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 已按要求登记报名。

  其他补充说明:

  1、登记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4-1906房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38626498)报名登记。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报名登记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加盖公章(联合体申请的牵头方提供);

  (2). 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

  3、资格预审文件由意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和地点:

  已经报名登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4-1906房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资格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02月 22日17时00分 至 2018年 03月 15日10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4-1906房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02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28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国明联系电话:020-386264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19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501-502

  联系人:陈日昇联系电话:020-61371960

  传真:020-61371960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8号

  联系人:邱育联系电话:0663-2919800

  传真:0663-2919711邮编:515300

  (四)财政部门:普宁市财政局 地址: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南平里11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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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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