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高新区通达路等四条道路给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榆高新管发[2018]22号、榆高新管发[2018]23号、榆高新管发[2018]26号、榆高新管发[201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兴路西起建业大道,经通达路后终于明珠大道,道路长810米;德源路西起集运二路,东至开源大道,道路长709米;集运二路北起博源路,南至德源路,道路长596米;通达路北起沙河路,南至长兴路,道路长610米。
2.2设计工期要求:自接到设计任务书次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
2.3服务范围: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地质勘察;还包括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提交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后)有同类业绩一项及以上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与桥梁设计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与桥梁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1日(上午8:00-11:30分,下午2:30分-5:30分)在陕西俊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榆林市高新区阳光城步行街西门A区3幢8层801)持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一证一码);③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④法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⑤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
2 日14时 30分,地点为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榆商大厦A座11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榆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3881608
代理机构:陕西俊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曦
联系电话:0912-6669577 1771965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