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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县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为进一步创新盱眙县公共设施领域投融资模式,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改善盱眙县水环境,盱眙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盱眙县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经县政府授权,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采购编号

  XYGK-立信-201805300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盱眙县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1.项目建设内容

  本PPP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内容:

  (1) 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湿地净化项目(以下简称“二污湿地项目”):

  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2万吨/天,由于现状污水处理厂本身工艺设计不完善,耐冲击负荷能力弱,处理能力有限,无法适应开发区污水水质,无法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在现状污水处理厂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并配套建设人工湿地,以实现服务区域内污水高效处理、稳定达标。

  (2) 控源截污项目:

  a) 污水管网泵站新建及修复工程。包括:开发区及盱城工业园区的污水管道新建,约12.42公里;通过CCTV管道检测对已建雨污水管网进行检测,如发现管网破损、接口移位、错接漏接、管径偏小等问题,对其进行改造或修复,约29公里,具体修复长度以实际检测后结果为准;企业红线内污水管道迁移,约15.25公里;三个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

  b) 雨水管网新建及修复工程。包括开发区及盱城工业园区的约40公里雨水管道的新建及修复工程。

  c) 龙王山干渠改道工程。龙王山干渠横穿开发区,占用大量工业用地,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更好的科学规划雨污管网铺设,对龙王山干渠开发区境内5.45公里进行改道。

  以上两个子项目的部分工程内容包括:华山路提升泵房、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节池、太和小区接管三个单项工程作为应急工程,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政府方累计投入的0.407亿元作为政府方投入的前期费用,由项目公司向建设单位进行支付。本项目全部内容总投资约7.3亿元。

  2.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公司负责二污湿地项目的运营维护,对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和新建的人工湿地进行运营维护,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除CODCr≤30mg/L、TP≤0.4mg/L外,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湿地处理后,湿地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V类水标准。

  项目公司负责控源截污项目的运营维护,负责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内全部约107公里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运营和全部约150公里雨水管网及配套泵站运营,龙王山干渠改道工程不含运营工作。

  项目总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控源截污项目

49179

1

工程费用

37834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588

3

预备费

4242

4

建设期利息

2515

二污湿地项目

24240

(一)

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12216

1

工程费用

9718

1.1

建筑工程

5689

1.2

安装工程

1304

1.3

设备购置

2725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1142

3

工程预备费

1086

4

建设期利息

231

5

铺底流动资金

40

(二)

人工湿地工程

12024

1

工程费用

925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1122

3

预备费

1037

4

建设期利息

615

合计

73418

  (三)采购范围

  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限内取得政府付费,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取合理回报。PPP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四)项目合作方式

  1.合作期限

  二污湿地项目PPP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控源截污项目PPP合作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0年。

  2.运作模式

  盱眙县人民政府授权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

  运作方式说明:

  1) 县政府授权管委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2) 管委会与国泰盱眙公司谈判收回现状污水厂;

  3) 管委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4) 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投资协议;

  5) 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管委会签署《盱眙县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合同”),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并获得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收益权等权利;

  6) 县财政依照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满足其收回投资及获得合理回报的要求,相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7) 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管委会或政府方指定机构,届时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

  3.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中,政府不指定相关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须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小于20%。

  根据《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如果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其资本金比例应不小于34%。

  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筹集。在事先获得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允许项目公司以本项目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债务资金的融资成本及风险。如果贷款不能足额如期到位的,中标人应负责补足。

  4.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将通过向政府收取服务费用的方式弥补其投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即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其中,二污湿地项目将收取污水处理可用性服务费和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费;控源截污项目将收取控源截污可用性服务费和控源截污运维服务费。本项目政府付费来源拟全部列入盱眙县中长期财政预算,提交县人大批准。

  三、社会资本(以下称为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使用方式:提供评审小组作为评审依据】。

  (二)特定条件:

  1、主体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允许4家)。

  2、财务实力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审查联合体牵头方)在银行授信证明不低于人民币柒亿元(¥700,000,000)(含)。须提供银行授信证明复印件并盖申请人公章,须县(市区)及以上支行或分行出具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其余级别或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出具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申请人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技术能力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需具备总的日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100万m3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对申请人技术能力的判定,可包含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企业信誉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7、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联合体成员需保持一致,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四、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

  2、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3、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的公告期限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自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止。

  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日期

  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3A010室;

  2、售价:免费;

  3、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范围必须包括项目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事项办理);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联系信息表单:包括报名单位名称(若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格式自拟,若联合体申请的,需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3、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4、 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其他事项

  1.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保证金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迎春大道企业服务大厦14F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3770460989

  咨询服务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绿地之窗D4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881068019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3A010室

  联系人:冯宗文

  电 话:1801208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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