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依据洪湖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洪财采备【2018】607号)的要求,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的施工监理以政府采购形式组织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施工监理。
2.2 项目规模:
洪湖市新滩镇、汊河镇、万全镇、峰口镇、瞿家湾镇、曹市镇、沙口镇、戴家场镇、小港管理区、滨湖办事处、府场镇、燕窝镇、螺山镇、大沙湖农场、大同湖农场、老湾回族乡、黄家口镇、龙口镇、乌林镇等十九个乡镇场(办)。
表1 提标升级的各乡镇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提标升级改造乡镇名称 |
污水处理厂提标规模(m?d) |
工艺处理 |
管网长度(km) |
1 |
新滩镇 |
1500 |
STCC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8.542 |
2 |
汊河镇 |
1200 |
硅藻精土+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18.243 |
3 |
万全镇 |
1000 |
IBR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4.367 |
4 |
峰口镇 |
3000 |
硅藻精土+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37.082 |
5 |
瞿家湾镇 |
1000 |
STCC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5.108 |
6 |
曹市镇 |
2100 |
IBR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29.838 |
7 |
沙口镇 |
1200 |
STCC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9.312 |
8 |
戴家场镇 |
1500 |
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25.344 |
9 |
小港管理区 |
1000 |
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21.410 |
10 |
府场镇 |
1500 |
AAO一体化工艺 |
38.854 |
(50) |
混凝沉淀工艺 (工业污水处理站) |
6.988 | ||
合计 |
15050 |
|
245.088 |
表2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各乡镇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配套管网建设乡镇名称 |
污水处理厂规模(m?d) |
工艺处理 |
管网长度(km) |
备注 |
1 |
滨湖办事处 |
|
建设提升泵站 |
26.1 |
|
2 |
燕窝镇 |
1000 |
AAO一体化工艺 |
25.435 |
|
3 |
螺山镇 |
500 |
15.480 |
| |
4 |
大沙湖农场 |
1600 |
39.469 |
| |
5 |
大同湖农场 |
900 |
33.396 |
| |
6 |
老湾回族乡 |
500 |
15.005 |
| |
7 |
黄家口镇 |
1000 |
24.123 |
| |
8 |
龙口镇 |
1000 |
28.583 |
| |
9 |
乌林镇 |
1600 |
40.921 |
| |
合计 |
8050 |
|
248.512 |
|
2.3 预算金额:以实际结算建安费为计算基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人下浮率(K)据实结算。
2.4 工期: 18 个月
2.5本项目划分为两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段号 |
监理范围 |
投标下浮率不得少于 (K) |
工期 (月) |
JL-1 |
提标升级(洪湖市新滩镇、汊河镇、万全镇、峰口镇、瞿家湾镇、曹市镇、沙口镇、戴家场镇、小港管理区、府场镇) |
70% |
18 |
JL-2 |
新建污水处理厂(滨湖办事处、燕窝镇、螺山镇、大沙湖农场、大同湖农场、老湾回族乡、黄家口镇、龙口镇、乌林镇) |
70% |
18 |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提出一个标段至二个标段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委托监理服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⑵、委托监理服务工程范围: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建筑、管网、给水排水等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⑶、委托监理服务内容:
a、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环保、水保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b、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7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程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完成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完成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3.7投标人拟担任本监理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不少于投标截止期之前的六个月)的证明书。
3.8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 368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9层)。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考察,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考察,招标人予以配合,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68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9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洪湖市园林路16号
联 系 人: 叶世友
电 话: 1359384513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9号楼7层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68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9层
联 系 人: 程女士、肖女士、张先生
电 话: 027-83331866
监督部门:洪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洪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洪涛
联系电话:1379726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