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胜利镇下埔组、稍梁子组、马家店组、韩杖子组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胜利镇下埔组、稍梁子组、马家店组、韩杖子组污水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胜利镇下埔组、稍梁子组、马家店组、韩杖子组
4、信息发布:2018年8月30日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治理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0月10日开工—2018年11月8日竣工(30日历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附网上查询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业绩二个;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必须与营业执照法人一致)
⑤企业信用报告
⑥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
⑧近三年工程业绩(2015年1月至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附网上查询记录)
⑨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明、安全员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水利系统培训上岗证书及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时需五大员到场实名施工,如若五大员不到施工现场施工,建设单位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委托人及项目班子成员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先到朝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合格后以上人员持(备案登记表)原件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复核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班子成员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5日9时3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朝阳县柳城镇工业园区院内)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朝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纪树国
联系电话:13898090608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 系 人:李爽
联系电话:0421-263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