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县滨水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万发改投资字[2018]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安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万安县滨水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
2.2项目地点:万安县境内。
2.3本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元,其中自筹100万元用于土地征收,其中包含工程建安费、勘察费、设计费、环评费、监理费、基本预备、代理服务费87300元等。(工程建安费以经财政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芙蓉镇、五丰镇、沙坪镇、夏造镇、弹前乡、武术乡、涧田乡、顺峰乡的18个行政村所涉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总规模为900吨/天,建设污水收集系统21.02km,因地制宜地采取三格式化粪池、厌氧+微动力、厌氧+人工湿地、氧化塘+灌溉、沼气生态利用等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对经济条件好但不具备纳管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采取农户独立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方式,积极推广沼气池、生物氧化塘建设;开展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完善工程以及村容村貌整治。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环评、勘察、土建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它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业主验收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为9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与施工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市政工程设计排水专业或环境卫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各专业(建筑、结构、园林、电气)人员均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要求
4.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且需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设计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4.4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参与本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及方案设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1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13日止。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8979659111
地 址:万安县新区万安中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农业厅三栋四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64700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