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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水立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容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污水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1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污水工程,建设1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1座、管道3952米及复合滤池房等相关配套设施,采用“组合式复合生物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系统”工艺。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357378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污水工程的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资质可承担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737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6%-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

  7.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9时30(提前半小时接收备用光盘及签到);

  7.3.开标地点:漳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确认函原件提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邮 编:363000;

  电 话:18760347899;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862477 ,传 真:0596-2862477 ;

  邮 箱:zhzhzs001@163.com;

  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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