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水利局的洪江市2018年度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水表货物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18】290,委托代理编号:HJSCGZX(2018)10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2018年度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水表货物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18]29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洪江市 2018 年度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水表货物采购项目 |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
481780.00 元 |
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 /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洪江市 2018 年度农村安全饮用项目水表货物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注:提供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代理机构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免收服务费。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洪江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话:0745-7733382
采购代理机构:洪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45-773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