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1020190046004001 |
标段名称: |
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干管完善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3-28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 |
招标部分估价: |
243.12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对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干管完善修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修改、补充设计(如有)、设计变更等全部图纸进行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向设计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合格书,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按政府部门相关程序完成审查报审及备案工作;完成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具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或认定的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业绩要求: |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施工图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业绩:提供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签订施工图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业绩证明资料(不超过5项,如超出5项按前5项统计。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成果文件盖章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其他: |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施工图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业绩:提供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签订施工图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业绩证明资料(不超过5项,如超出5项按前5项统计。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成果文件盖章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