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2015.07.31
公开(公告)日2016.02.03
IPC分类号C02F9/02; B01D65/06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处理后污水的再处理系统,包括用以收集容纳污水的水箱,设置在水箱内的提升泵,依次经管路与提升泵的出水口连通的初级过滤器、超滤装置、中间水箱、增压泵和至少两个依次串联的活性炭过滤器,末端的活性炭过滤器的出水口接排放口。本实用新型的再处理系统,处理对象为已经经过前级处理满足一定排放标准的污水,前级采用的超滤装置能有效降低水中的COD含量,减少活性炭的运行负荷;活性炭过滤器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并采用三级过滤,废水的处理效率大大提高,最大处理效率可达90%及其以上,有效保证设备的出水效果。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处理后污水的再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以收集容纳污水的水箱,设置在水箱内的提升泵,依次经管路与提升泵的出水口连通的初级过滤器、超滤装置、中间水箱、增压泵和至少两个依次串联的活性炭过滤器,其中,末端的活性炭过滤器的出水口接排放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初级过滤为袋式过滤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炭过滤器为依次串联的三个。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反洗机构,所述的反洗机构包括进水口与中间水箱连通的反洗水泵,连通所述的反洗水泵的出水口至超滤装置的产水口的反洗管路,以及串接在所述的反洗管路上的单向阀。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线药洗装置,所述的在线药洗装置包括药洗罐,用以将药洗罐内药液经药洗管路泵入超滤装置进水口侧的药洗泵,以及分别连通超滤装置的产水口和浓水口至药洗罐的回水管路。
说明书
处理后污水的再处理系统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处理后污水的再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工业生产污水的排放问题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为有效保护环境,国家及地方都有严格的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的力度逐步增强,在某些地区,如天津市即提高了排放标准,要求排放污水达到地表五类水标准,因为前期执行的标准为达到天津市地标三级,这就需要对已经进行过处理,达到老标准但不满足新标准的污水进行深度再处理,使其达到五类水标准GB3838-2002,与五类水标准相比,经现有设备处理后的污水仍面临COD值、色素等过高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而提供一种处理后污水的再处理系统。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处理后污水的再处理系统,包括用以收集容纳污水的水箱,设置在水箱内的提升泵,依次经管路与提升泵的出水口连通的初级过滤器、超滤装置、中间水箱、增压泵和至少两个依次串联的活性炭过滤器,末端的活性炭过滤器的出水口接排放口。
所述的初级过滤为袋式过滤器。
所述的活性炭过滤器为依次串联的三个。
还包括反洗机构,所述的反洗机构包括进水口与中间水箱连通的反洗水泵,连通所述的反洗水泵的出水口至超滤装置的产水口的反洗管路,以及串接在所述的反洗管路上的单向阀。
还包括在线药洗装置,所述的在线药洗装置包括药洗罐,用以将药洗罐内药液经药洗管路泵入超滤装置进水口侧的药洗泵,以及分别连通超滤装置的产水口和浓水口至药洗罐的回水管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再处理系统,处理对象为已经经过前级处理满足一定排放标准的污水,前级采用的超滤装置能有效降低水中的COD含量,减少活性炭的运行负荷;活性炭过滤器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并采用三级过滤,废水的处理效率大大提高,最大处理效率可达90%及其以上,有效保证设备的出水效果;整套设备不采用RO膜装置,不用考虑进水电导及管道压力的问题,应用更为广泛,而且,失效的活性炭可通过蒸汽消毒恢复其功效,可以大大降低设备的构建成本和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