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7月21日治理镇村环境“五乱”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镇镇村环境面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近期集中开展治理“五乱”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镇村环境、构建和谐幸福陈疃为目标,按照“镇村联动、全面整治、典型带动、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镇村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镇村人居环境,推动我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目标
对交通道路(以335、222省道为重点)、镇驻地、村庄、主次道路街巷、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开展以治理“乱贴挂、乱堆放、乱停靠、乱搭建、乱排倒”“五乱”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活动。
(一)镇区环境整治
1.整治乱贴挂,规范牌匾设置秩序。镇驻地、村庄主要街道两侧(重点335、222省道、陈疃路)建筑物的墙体、经营门店广告牌匾,要按照统一位置、尺寸、材质、颜色、字体等统一标准设置。每家经营业户只允许在门头处设置一处广告牌匾,清理其它广告牌和门窗、墙体广告字体,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门前摆放的广告牌匾、灯箱等。加强户外管理,镇属单位和个人在悬挂标语和张贴广告前,必须先到镇规划站登记备案,严格实行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镇规划站,陈北总支,陈南总支,姜疃总支,鲍疃总支,工商所,派出所,交管所,公路站,石材管委。
2.整治乱堆放,规范店外经营秩序。按照“门外三包,门内达标”整治要求,清理店外经营、店外修车、占用人行道经营等现象,严禁以街代市,将各类经营货物摆放在院内、室内。“门外”禁止堆放货物、杂物,“门内”货物堆放整齐,地面、墙面整洁,无杂物,按规定清运垃圾,清除杂草(重点镇驻地335、222省道段,陈疃路)。
责任单位:规划站,工商所,交管所,派出所,企业办,公路站,卫生院。
3.整理乱停靠,规范车辆交通秩序。开展停车站点、街头广场、主次干道、繁华地段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设置并完善停靠、禁行标志,禁止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禁止车辆随意掉头;整顿出租客运车辆市场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原则上,车辆停放时,车头要与道路路沿石成90度。
责任单位:陈疃交警支队,交管所,公路站,规划站。
4.整治乱搭建,乱施工现象,规范设施建设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反规划的各类沿街建筑物、构筑物、铁篷、雨篷等建设;对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维护良好的建设管理秩序;拆除沿街各类破旧雨篷、破旧栅栏、残墙断壁等,对有关墙体进行统一粉刷,绿化带进行绿化补植,保持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规划站,国土所,派出所,交管所,公路站,陈北总支。
5.整治乱排倒,规范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秩序。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严肃查处各类污水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河道沟渠整治,清理60米范围内河道沟渠沿岸、水面垃圾、净化水质;完善镇驻地排水系统;对因拆迁、建设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要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要求进行清运、处理。充分利用我镇太阳能减量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分类清运水平。
责任单位:财政所,规划站,环保站,石材管委,水利站,企业办,公路站,卫生院。
(二)农村环境整治
重点治理突出存在的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污水乱流。
1.清垃圾。重点加强村村通道路、村内主街、房前屋后等区域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草堆、粪堆、石堆、杂物等。不乱丢乱倒垃圾,统一收集到垃圾箱或指定垃圾存放点填埋。
2.清污水,清污泥。重点清理生活污水乱倒乱泼现象,治理人畜粪便污染;规范家禽、牲畜饲养清洁卫生管理,各村要建设排水沟。
3.清道路。加强村村通道路管理,修补路面坑洼,做到路面平整;禁止在公路上晾晒作物,占道施工,各村要对主要道路进行硬化、美化、亮化、绿化。
4.清场所。按照农村文明社区建设要求,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街心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美化、绿化。
责任单位:规划站,环保站,兽医站,交管所,公路站,水利站,各总支。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7月21日——24日):宣传发动,动员部署。召开全镇治理镇村环境“五乱”工作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各总支、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11年7月25日——8月15日):集中突击,全面整治。实行日常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党员、职工、群众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各相关单位要有重点、分阶段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确保新的整治项目取得实效。镇专门成立治理“五乱”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日常巡查和每周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现场评议,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2011年8月16日——12月31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建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具体分工
1.镇区环境“五乱”治理由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2.农村环境“五乱”整治由各总支、各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治理镇村环境“五乱”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治理镇村环境“五乱”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由王海波任组长,高月乐任副组长,党政办、规划站、派出所、财政所、交管所、工商所、公路站、国土所、环保站、石材管委、水利站、兽医站、卫生院、交警支队、企业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月乐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全镇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迅速推进工作。
(二)大力宣传发动,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活动小组要利用广播、标语、一封信、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建立环境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制度,每天检查,每周考核通报。
(三)严格考核奖惩。镇委、镇政府将通过现场考核和“以奖代补”的工作机制,对镇村环境“五乱”整治工作情况督查考核,对推进不力,质效不高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对考核优秀的相关单位发放考核补助。(日照陈疃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