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县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7%,超额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6.5%和5.2%,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必须坚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并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大力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为“十二五”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基地、一中心”建设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节能改造为手段,突出资源节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三废”利用,大力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确保节能减排各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万元GDP能耗控制指标为1.945吨标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万元GDP电耗2900kw.h/万元以内,同比下降2.7%;完成锰矿资源整合和电解金属锰行业环保治理工作,关停淘汰所有锰粉加工企业(不含电解金属锰企业配套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3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降低5%以上。
一、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节能监察考评
(一)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节能环保意识。一是修编节能规划,制定节能减排方案。县节能办要结合秀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秀山县“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研究提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制定《秀山县“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二是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分解“十二五”和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重点用能企业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车间和班组,逐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环保工作新格局。
(二)修订考评办法,强化节能考核评价。修订完善《秀山县节能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节能工作评价机制。从2011年起将节能目标任务纳入对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在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严格问责。
二、严格工业项目审批,抑制高耗能行业增长
(一)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开展能源评估审查。严格项目审批,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保障。县发改委、县经信委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严格审查程序,并将节能评估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提交可性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评估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执行率。
(二)加强高耗能行业管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健全能源购进、消耗、库存等环节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对高能耗行业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抑制煤、电消费过快增长。
三、加快产业调整步伐,加速发展新兴产业
(一)开展能耗对标活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要求,在高耗能行业开展能耗达标对标活动,推进落后高耗能设备淘汰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内淘汰全部立窑水泥产能,淘汰铁合金2.5万吨。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对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单位给予资金扶持,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和转产升级。
(二)改造传统产业,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县节能办、减排办要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快淘汰高耗能设备,利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节能环保监测仪器仪表,促进电解锰、工业硅、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完成升级改造。
(三)发展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要围绕现代物流业、信息产业及配套加工、农副产业加工、生产性服务业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高低能耗产业比重。
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环保项目建设
(一)加强节电节油工作,改造落后工艺设备。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天然气)节电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节电(煤、油)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持设备完好率,加大科研投入,每年投入研发费用不少于0.5%,自主研发节能新技术,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同时要关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加快淘汰淘后产能设备,实施节电节油、电机系统节电技术改造,提高工艺和设备产出效率。
(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节能技术服务公司联合开展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积极申报节能、环保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奖励和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环保整治、废水治理等项目的支持。县政府将设立12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改、循环经济项目和年节标煤2000吨以上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积极支持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五、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县工业耗能约占全县总耗量的94%以上,工业领域是能否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在抓好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必须统筹抓好建筑、交通、农业、市政、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的节能工作。
工业领域: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耗定额和计量管理,开展能耗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重点抓好电解金属锰、工业硅、建材等等3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引导企业配套建设节能环保设施,降本增效,提高竞争核心力。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保温隔热新材料和节能照明产品。加大对建筑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交通领域:发展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执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引导民众购买低排量汽车,限制技术等级低、能耗高、污染重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农业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在村镇推广使用太阳能产品,继续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电器进农户”活动,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市政领域:加强路灯和公共照明绿色灯源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路灯监控和节能系统作用,对城市主干道路灯实施有效节能监控。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备的更新。
商贸领域:一是开展“惠民节能行动”,继续推进“家电下乡”、“太阳能下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家电以旧换新”等国家财政补贴惠民工程。二是逐步推行酒店不用一次性日用品、餐饮行业“煤改气”、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大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推广力度,减少环境污染。
六、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一)围绕低碳项目招商,加快两大园区建设。两大园区要按照“五个一体化”(即: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要求,开展园区规划建设,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围绕低碳项目招商引资。积极打造“五个低碳循环平台”(即:能耗监测调控、污水集中处置和再生水回用、工业废弃物回收—加工—再生利用、绿色照明推广和应用、集中供能),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
(二)坚持循环发展之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是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锰渣、汞渣、炉渣、废气、废水回收再利用研发,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餐厨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电子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三是开展资源综合认定工作,兑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四是加大税收、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新能源、再制造、农产品加工等循环经济发展。
七、强化环保监测管理,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整治
(一)开展锰污染治理,源头治理水域污染。进一步加强锰渣、电解锰废水、水泥废气、锰粉尘治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防止废水直排污染水源和破坏生态环境。
(二)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抓好清洁生产审核。县环保局要加快推进“四大行动”,实施在线监控,加强空气污染物和小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削减污染物产量和排放量,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在电解锰、工业硅、水泥、化工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审查,争取中央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中高费项目的扶持,推动清洁生产广泛深入开展。
(三)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要将污水集中处理纳入园区“七通一平”范围,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成废(污)水处理厂。环保局要重点加强对汞、锰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实行挂牌整治和限期整改,重点企业要巩固工业废水、废渣治理成果。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市政府和市环保局要求,大力推进锰资源整合、电解金属锰行业环保治理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
八、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
(一)建立完善节能监检机制。推进工业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重点耗能企业网络联接,实施在线监控,确保能耗统计数据真实、客观。
(二)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组建能源监察执法队伍,夯实节能工作基础,强化监察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节能执法专项监察。县节能办、减排办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日常监督,组织开展节电、煤、油专项监察,定期通报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浪费行为。
九、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一)加大节能法规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三大条例”(即:《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供用电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和节能降耗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强节能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对违反节能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
(二)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围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主题,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宣扬节能降耗、低碳减排、绿色产业等理念,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耗模式,依靠科技、教育和宣传,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能源管理人员培训。选送一批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市级能源管理师培训;邀请市节能中心和能源监测专家来秀开展能耗统计人员进行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专题培训,提高能源管理、统计人员的素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秀山县2011年资源节约及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7-26 11:32: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