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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宿松县“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草案)

发布时间:2012-1-29 14:11: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
    “十一五”期间,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不协调问题,以协调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2%,2009年,达到73.3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26.51亿元,第二产业23.24亿元,第三产业23.64亿元,分别较上年增加8%、23.7%和11.5%。通过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经济发展基础逐步加强,总体发展形势积极向好,社会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宿松县属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之一,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全县经济进入了新一轮增长周期的上升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正面临着重大转折。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经济总量不大、城镇化率不高,与发达地区差距大,产业和区域竞争面临较大挑战;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仍较粗放,开放度依然偏低;农业基础薄弱状况没有明显改变,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仍不高,农民增收压力较大;就业和再就业压力较大,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矛盾进一步凸现;矿产资源、人力资源、土地资源和环境质量等方面约束开始显现。
    “十二五”时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基础时段,也是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起始阶段。既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是“十二五”期间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编制宿松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旨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依据。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22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
6、《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发[1998]36号);
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8、《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国家环境保护部);
9、《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86号);
11、《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06]5号);
13、《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2001-2005年,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14、《安徽生态省建设统计公报》(2004-2005年,安徽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5、《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16、《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10年)》(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17、《宿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2009年,宿松县统计局);
18、《宿松县省级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2005-2020年)》;
19、《宿松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 规划》;
20、《宿松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8-2015年)》;
21、国家颁布实施的标准、条例和政策法规。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政策,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通过积极主动的环境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以保护促进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超前控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新建项目不欠帐。加快老污染源治理,积极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保障重点流域、区域、城镇的环境质量。
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加强服务公众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实行规模化控制和治理,依靠环境科学技术治理污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环境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概述
“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管理体制得到完善。2007年3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将长期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的县环境保护局单独设置,我县环保工作因此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二是各项环保制度全面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和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施行。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县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县工业园破除初期订立的规避环保的地方政策,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入园项目环评率达到95%以上,环保“三同时”验收率接近85%,投产企业排污费缴纳率100%,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启动,开始步入发展与环保并重的良性轨道。初步建立起环评审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县建设项目环评率大大提高。
三是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控制了结构性污染的发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开始筹建,工业企业按照“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了一批污染治理设施。农业和生活污染问题受到重视,并开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城乡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划定,并依法开展了挂牌保护和整改工作。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河流水质良好,主要水体二郎河、凉亭河在枯水期水质可达Ⅲ类。完成国家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指令性目标任务。
四是环保投入大幅度增长。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上议事日程,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垃圾卫生填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行。企事业单位投入的环保资金大幅度增长。争取的国家和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成倍递增。
五是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加强。一年一度的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并逐步走向深入,一批环境严重违法的建设项目受到查处乃至关停。环境执法趋向常态化,污染源现场监管频次不断加密。群众关于环境违法的信访投诉日益受到重视,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
六是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增强。环境问题从未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加强环境保护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第二节 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在经济保持持续高速增长、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日益提高的新形势下,我县环境保护同样面临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承载的压力不断加大。经济社会发展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加大,资源开发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废气尚未做到达标排放,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大部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形成严重的二次污染,等等。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我县湖泊水体总氮、总磷存在程度不同的超标问题,已开始呈现富营养化趋势。
二是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大部分村庄存在“脏、乱、差”的问题、“有新村、无新貌”,集镇周边村庄受到生活污水排放的困扰。沿河集镇大量生活污水、垃圾进入河流,对下游饮用水构成安全隐患。农业生产普遍存在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现象,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问题突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重。农村工业企业布局分散,污染点多面广,难以有效治理和监管。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县城规划区排水系统大部分仍然属于雨污合流,对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带来不利影响。大多数农村集镇排水系统不健全,几乎全部属于雨污合流,生活污水全部直排。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集中的垃圾多数属于简易填埋,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四是环保自觉意识缺乏。环境保护这一“公权”在各种现实利益的分配中往往容易受到侵害。排污者还不能做到自觉履行法定的治污义务,相当一部分居民也尚未形成有利环保的生活习惯,随意抛弃垃圾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还没有做到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往往作出有损环境的选择。
五是环保执法监管乏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问题突出,环境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执法能力建设严重滞后。
第三节 发展趋势
 “十二五”时期,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预期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将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超过13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2∶45∶43,工业化率达4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2%,森林覆盖率达到28.66%,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人口自然增长率7‰。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的一个高速发展期,其核心内容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大大加快,因此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将有所增加。预计到2015年,工业与生活污水排放量将达到820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达到1.2万吨,氨氮排放量将达到25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将达到1600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将达到580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达到80万吨,城镇生活垃圾将达12万吨。
总体上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县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将加剧,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破坏压力加大,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消费转型导致城镇环境改善难度加大,农业和农村环境问题也将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进程中,新的产业门类的进入和集聚,还将增加新的污染物排放量。这些都对我县“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因此,必须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为抓手,坚持预防控制,坚持科学规划布局,进一步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提高执法的能力水平,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轻工业化和城镇化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第三章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主要机遇
1、国家环境保护政策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不仅大力推进环保法制、体制、投入、能力等方面的建设,而且将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约束性的指标,实行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将保护环境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十二五”时期,我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环保工作只会进一步加强,而不会削弱。
2、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得到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明晰的发展思路、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机遇、有力的发展措施,将催生我县“十二五”时期更快的发展速度。工业化、城镇化势必成为我县“十二五”发展的主旋律。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业已开始的产业转移,中部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地位的上升,特别是国家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都将成为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强大推动力。按照国家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提升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提升工业化、城镇化的质量。
第二节 挑战与对策
我县国土总面积2400平方公里。背靠大别山南麓,南滨长江北岸,是安徽、湖北、江西三省交界之地。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境内长江岸线63公里,有龙感湖、大官湖、黄湖、泊湖等4个自西向东排列的串联湖泊,其中属于我县的湖泊总面积约800平方公里,可养水面达到84万亩。这一资源条件在县级居安徽省第一位,在全国也居于第二位,可谓得天独厚。由地形地貌特征所决定,我县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流基本上都呈北南走向,最终都汇入南部湖泊之中。如果把我县行政区范围比作“人体”,那么南部的湖泊就是“胃”。所有的水,包括洁净的和被污染的,都要进入这个脏器之中。目前,影响我县湖泊水质的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更大的压力。
由此可见,我县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将始终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和压力。切实做好“十二五”时期的环保工作,对于我县的可持续发展,将至关重要、影响深远。
第一、坚持把预防污染放在优先的位置。由我县全省第一、全国第二的淡水水面拥有量所决定,我县水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其它地方出现的污染问题,如果在我县发生,其后果就将更为严重,治理成本也会更加高昂。因此,必须广泛宣传和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科学规划工业的发展布局。一要继续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二要明确不同工业园的不同产业定位,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布局。三要走工业污染规模治理的发展路子。四要大力推行产业招商,实现同类产业的聚集,通过整合规模,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清洁生产,实现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避免污染的简单转移。五要全面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
第三、加强对城镇建设的环境管理。一要在指导思想上将环境保护纳入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做到量的扩张与质的提高同步。二要重视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不断完善排水系统,同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生活污水全面进行处理。三要按照国家要求,推广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集中-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四要开展县城功能区划分工作,引导有污水、废气、噪声排放的服务业分类集中,逐步解决日益突出的服务业环境污染问题。
第四、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要控制在农村地区分散建设工业项目,禁止在沿河沿湖地带建设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工业项目,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二要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新的排放口,取缔现有的排放口,确保饮用水安全。三要重点解决集镇周边村庄水污染问题,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提高农村分散污水的处理率。四要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解决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五要加强农药、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管。六要把握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不断增加、支持重点扶贫开发地区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规范使用,切实解决一批重点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
第五、加强“两河”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二郎河、凉亭河是我县的两条主要河流,承载着防洪、农业灌溉、人畜饮水等多种功能。“两河”流域是我县粮食主产区,人口居住密集。保护好这两条河流,对于全县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南部湖泊保护和全县环境保护,都具有举足轻重的重大意义。
第六、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十二五”时期是县级环保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一方面,县委、县政府为县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编制、人事等方面的保障;另一方面,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的支持,解决能力建设的资金、装备。

第四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

第一节 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重点地区和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二郎河、凉亭河和湖泊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全社会环保投入占全县GDP的比重达到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20%左右。主要污染物在2010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6.5%,氨氮削减6.5%,二氧化硫削减4%,氮氧化物削减4%。开始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第二节 规划指标
    “十二五”期间主要环境规划指标如下: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大于95%;
2、主要河流水质断面满足Ⅲ类水比例达到90%以上,沿途生活污水、垃圾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湖泊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生物资源得到修复,主要湖泊水质满足Ⅲ类水标准要求;
3、县城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5%以上;
4、县城城区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县城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
5、废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建成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电磁辐射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限值范围内,电离辐射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6、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8.66%;
7、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万吨,氨氮排放总量2500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600 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80吨;
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5%;
9、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
1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
11、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40%;
12、全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达到90%,“三同时”验收率达到80%;
13、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
14、县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中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县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中不地区二级标准。

第五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水环境保护
1、饮用水源保护
“十二五”期间,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对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
制定并实施《宿松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障水源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为核心,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体系。因地制宜,防治并重,建管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有序实施,构建饮用水的安全屏障。
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挂牌保护。进一步完善对经省政府批复的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市政府批复的16处乡镇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区的挂牌保护工作。根据城乡建设和供水发展的需要,适时依法划定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时实行挂牌保护。全面贯彻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松政[2008]31号),进一步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及其地表河流、湖库的保护力度。坚持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影响饮用水水源,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工建设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无关的项目,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设排污口,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或者附近建设有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优先治理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生活污水。对水源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行限期整改制度,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应急预警制度。包括建立集中式供水取水口水质保护应急方案、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方案、水厂处理预警方案等“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体系。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并实行“台帐式”管理。对水源水质无法确保稳定达标的区域,扩大保护区范围,或更换新的饮用水源。鼓励开辟和保护饮用水备用水源。作为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安全应急预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第二自来水厂投入运行之后,保持目前县大河县城饮用水水源的地位不变,继续严格保护。
2、污水处理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保持正常运行,加快管网配套建设步伐,逐年提高有效负荷,达到国家和上级要求的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复兴污水处理厂,“十二五”前期建成投入运行,同时接纳和处理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复兴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强化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和污泥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的监管。
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按照分散或相对集中原则,充分利用土地和植物的净化能力,推广小型实用、低成本污水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坚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雨污分流。加快沿湖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到2015年,生活污水向湖泊排放的集镇,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工业小区的乡镇,必须同步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对无工业污水排放,常住人口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污水难以通过管网有效收集,有合适自然条件的集镇,采用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对污染源比较分散,受地形、地貌等因素的限制,不宜建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实行污水分散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利用有利的自然条件,规划建设农村集镇处理生活污水人工湿地8处。
探索污水处理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建成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设施的地区,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3、两河流域保护
针对二郎河、凉亭河两条主要河流在全县农村饮用水安全中的“结点”作用,实施“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控制排放。减少并逐步关闭沿河污水排放口,取缔水域内的畜禽放养,禁止齐河营建住宅。优先治理河流经过集镇和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疏浚河道。规划到2015年,“两河”河道清淤完成率达到80%以上,疏浚河道土方500万立方米。恢复河道引排能力,保证水质稳定达到标准。
绿化河岸。完善河道绿化林地管理制度,落实“谁造谁有谁管、共造共有专人管”的政策,提高农民参与河道绿化的积极性和绿化收获,形成由经济效益支撑的河道绿地建管机制。
保洁水面。集中式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对水花生、水葫芦等灾害性水生植物较多的部分河道进行分段治理,定期清除集镇河段积层的固体生活垃圾。依法打击向河流水体抛弃垃圾的违法行为。
监测水质。到2015年,力争实现对两河水质进行分乡镇行政区域进行断面监测。监测项目包括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总磷、总氮等。
4、湖泊保护
严格限制在湖泊周边区域新开工建设工业项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禁止向湖泊直排工业和养殖废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沿湖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到2015年,生活污水向湖泊排放的集镇,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湖泊生态环境,提高湖泊水体的自净能力。禁止盲目的围垦行为,适当退田还湖。通过机械疏通洪道,定期清淤扩湖等方法,减少入湖泥沙量。通过植树种草,涵固水土,减少上游来沙,稳定湿地面积,提高湖泊的调蓄功能。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改善水产养殖结构和管理方式,重点解决好渔业开发与湖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做到合理、有序的开发,严格、科学的保护,使渔业资源可永续利用。禁止在湖泊水体内从事投肥养鱼或其它影响水体水质的养殖行为。把水生植物、螺蚬等资源与渔业环境一道纳入资源增殖保护范围内,保护好渔业环境及水生植物种质资源,力求实现内部生态的平衡。减少常规鱼类的放养,扩大特种水产的养殖,有计划地缩减网围面积,坚决克服不顾湖泊生态平衡,片面追求水产产量增加的错误倾向。积极探索湖泊鱼虾蟹贝藻资源种群结构变化规律及其增殖保护技术,提出控制捕捞量的科学依据,探索湖泊网围、网箱养殖的适度规模以及养殖品种结构优化模式。坚持实施增殖与养殖相结合的综合开发技术路线,保持增殖养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科学性。定期对湖泊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进行监测。
第二节 大气环境保护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城镇区功能。对城镇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做出统一科学的规划,逐步解决城镇功能区混杂的问题。工业集中区应合理选址,避免在城镇区的常年上风向建设。加大城镇人口稠密区域工业企业“关、停、并、转、迁”的力度,使城镇工业区和居民区适当分离。加快城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改善大气环境。
县城燃煤污染控制。新建规模宾馆、浴室等服务业项目,首选使用清洁能源,条件确实不具备的,也必须购置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型合格产品,并配套高效的除尘装置。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燃烧装置。禁止锅炉燃烧高灰高硫的原煤,推广使用洁净配煤或添加燃煤助燃剂,推广使用含硫低于0.5%、灰份低于25%的煤炭。采用新的燃煤技术。
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工作,硬化绿化裸露地面,推广使用预搅拌混凝土,加大建筑施工粉尘整治力度,城区建筑施工、道路改造等过程中严格实行封闭式操作。运煤、运土和运送其它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一律要加盖覆盖物和实行密闭运输。重视城镇区美化、绿化,植树种草,增强绿地覆盖率。积极推进石材加工等类型的企业向城镇边际地区迁移,并集中调整布局,全面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对无法治理的实施关停。
汽车尾气控制。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车辆和老旧车辆,全面实现车用汽油无铅化,积极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强化机动车排气监测,积极引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技术,开展尾气净化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加气站,公交车和出租车推广使用液化气。
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强城镇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控制,推广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禁止在居民密集区新、扩、改建规模饮食业。城区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娱乐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实现达标排放。
不断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县城加大天然气推广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天然气发展规划尽快在我县实施。县临江产业园将集中供热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力争实现液化天然气(LNG)的推广使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余能、余压、余热和废气的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鼓励推动城镇居民使用燃气,在农村实施以沼气、太阳能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工程,减少社会用煤量。
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控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减排目标任务。在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规范,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建项目二氧化硫排放超过国家限值,必须配套建设脱硫装置。在省级工业园推广使用天然气,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十二五”期间,全面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瓦窑厂。
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新建项目杜绝引进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技改项目执行“以新代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资源能源消耗量大、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逐步实行关闭停产。对非金属采矿、非煤矿山、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第三节 声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噪声监管,细化环境噪声功能分区,严格环境噪声执行标准与控制,确保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进一步理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环保部门统一管理,城市执法、公安、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责任分明、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建筑噪声,规范建筑夜间施工的报批程序。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的控制,划定禁鸣地段。明确相关单位对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噪声控制的责任。严格对金属加工、石材切割等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在环境敏感区不得新设加工点,现有加工点逐步迁离。加强对商业企业、文化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继续开展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与配合,推动“宁静‘两考’”活动向常态化方向递进。
扩大宣传,加强引导,逐步增加对鞭炮无序鸣放现象的共同认识,积极开展对“零点鸣炮”习俗的社会讨论,移风易俗,逐步推动“零点禁鸣”。
第四节 土壤污染防治
“十二五”期间,开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土壤环境状况,明确重点污染区域,评价土壤危害程度,并制定出土壤污染治理计划。充分利用土壤环境调查结果,建立全县土壤环境数据库,形成对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管理的机制。
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对新、改、扩建有较大土壤污染风险的项目,如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要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价。加强污染工矿企业的管理,严禁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农田,严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任意倾倒。强化农用物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土壤污染物再度积累和新污染物的聚集。
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逐步全面推进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制度,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控能力,建立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制度。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
第五节 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有关制度,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90%。以年产生危险废物50吨以上和具有急性毒性、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等特性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建立管理“台帐”,从源头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行业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坚决取缔污染严重的废弃铅酸蓄电池非法利用设施。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到2015年,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安全风险基本控制。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有关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技术开发,拓宽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污染防治。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并有序发展电子废物处置设施。提高污泥利用处置率,加强污泥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追踪监督管理。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5年,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和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建设焚烧飞灰、厨余垃圾处理、渗滤液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计划、有步骤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转移排放制度、风险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第六节 工业污染防治
1、工业园污染防治
进一步优化全县工业布局,形成县工业园、临江产业园、乡镇工业集中区之间合理的产业分工。对工业园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园内建设项目环评率达到100%,“三同时” 验收率达到85%。对园内污水集中进行处理,探索污染规模治理,使得各种污染排放保持在可防、可治、可控的范围。在省级工业园建立环境管理分支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环保执法,强化现场监管。
县工业园坚持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审批文件明确的产业定位,规范产业布局,合理进行调整。“十二五”初期,服务县工业园和县城韩文组团的城北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县工业园西区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东区全面完成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东扩区完善现有的“雨污分流”系统。园内企业全面规范排放口,做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面收集,输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完全与县大河隔离,“十二五”前期,取道向阳河——白洋河排水路径,到中后期,实现接管输送和排放。
临江产业园作为我县呼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建设的主要平台,从规划建设的一开始,就应当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一要明确产业定位,规模承接产业转移。根据规划产业定位,有针对性地面向发达地区开展定向招商引资活动,招引有实力的企业进入,以“园中园”的方式形成产业聚集区,使得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具备主观上的自觉性和客观上的可行性,同时实现土地等资源的节约利用,防止发生结构性污染问题。要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实行产业聚集和规模整合、更新设备和改进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有效措施,来实现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防治污染的简单转移。二要做到环保先行,高度重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的起步阶段,首先规划建设复兴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对生产废水排放量较大、成分比较复杂、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废水排放的项目,实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园区扩展过程中始终保持正常的运行。企业的生产生活废水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全部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二度处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达标之后向长江排放。禁止向环境容量有限的湖泊排放生产生活废水。充分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作用,同时对复兴镇、华阳河农场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统一处理。改善能源结构,积极争取实现管道天然气的应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产业聚集的“园中园”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控制系统,实行从废物源到处置场所的全过程管理,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存在重金属排放的企业,重金属去除率必须达到100%。
在满足功能区划分要求的前提下,规划建设一批乡镇工业集中区。实行乡镇工业集中区与省级工业园的错位发展,鼓励对环境容量要求不高、污染物排放较少、污染易于治理的项目进入乡镇工业集中区,鼓励乡镇工业集中区形成产业分工、实现产业集聚发展。乡镇工业集中区的设立,应向县政府履行报批的程序,明确区域范围、产业定位、污水排放去向及处置措施。完善排水系统,推行雨污分流,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鼓励支持开展污染的规模控制和治理,有生产废水排放的工业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不得接纳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和落后的生产设备、工艺。
2、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围绕重点行业的污染特征、产污强度和排污强度等指标,建立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企业防控体系,推动污染减排从末端向中端和前端延伸,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环境管理,实现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开展排污大户定期审计和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建立的工业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设计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加强工业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防污治污能力。
加大淘汰力度,降低污染负荷。实施区域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加强产业转移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建设。提高重污染落后产能企业信贷风险等级,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等限制政策。执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对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环保验收、环保专项资金申请、污染减排的重要条件。完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行绿色制造,发展绿色经济。
第七节 城镇环境保护
1、城镇环境保护规划
高度重视和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编制城镇环境规划作为解决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编制县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鼓励支持乡镇编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强对城镇规划编制实施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指导和监督。通过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处理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关系。工业化与城镇化是相伴行进的,依托城镇办工业,可以促进城镇化;工业发展离不开路、水、电、通讯信息、物业等要素,而这些要素首先是在城镇地区聚集和完善。工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又会对人居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在规划中要高度重视工业集中区的科学选址,例如工业集中区不应在城镇的上风向、不应在城镇饮用水源地的上游规划建设,其排水路线必须绕开饮用水源保护区,这些基本的选址原则必须得到遵守。
处理好环境功能区划分问题。根据土地、水域、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与目前使用功能、可能具有的功能,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小城镇总体规划,在新区的扩展和老区的改造中,对环境有不同影响和要求的学校医疗机构、行政机关、居民集中区、商贸区、交通枢纽及站点等,进行必要的分区,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从源头上避免出现环境上相互的干扰。通过功能区的划分和超前控制的措施,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环境问题。对已经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分期分步予以解决。要特别注重落实对规划区内饮用水源地功能区的保护措施,实行“红线”控制。
重视与环保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在“十二五”城镇规划发展中,要切实扭转由于受到土地、资金、利益关系等因素的制约,而常常出现的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和重开发回报、轻公共服务功能的现象,把与环保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并通过硬性的规划约束来予以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县所有的城镇都必须切实解决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问题,以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配套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加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运营管理体制,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路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环保事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费制度,逐步解决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问题。
2、县城环境保护
    县城环境保护是全县城镇环保工作的重点区域,既要切实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又要发挥带头作用,产生示范影响。
将县城新区建设成为生态环保示范区。“十二五”期间,我县将全面启动县城新区建设,不仅要将县城新区的建设作为城市扩展的重大工程,而且还要将其建设为全县环境保护的示范区域。新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来进行,落实《宿松县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明确的各项环保要求。坚持路网先行、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同步。各小区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绿地、停车点、景观等满足新区功能要求和居民生活实际需求。区内河流保持洁净,禁止生活污水进入。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柴油、电等优质清洁能源,严格限制燃煤小锅炉。大力提高城市干道、街巷、水系的绿化率。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控制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不断改善老城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把握老城区改造的机遇,通过工程和管理等方面的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任务是加快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老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的进程,不仅关系到老城区的环境改善,也牵涉到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能否正常发挥效益,并直接影响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增加和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实现全日制保洁清扫。
保护和改善县城周边的生态环境。开展县城内河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县大河水土保护工程、县小河白合堰大型人工湿地工程和白洋河生态修复工程,保留县大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位不变,逐步建立环城绿带、绿色走廊、大型绿地、郊区森林相配套,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
第八节 农村环境保护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宿松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8—2015))》。
整合国家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清洁工程等与农村环保相关的政策资源,将规划工作向村庄全面延伸,支持一批重点村庄率先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让群众在集中建房居住、统一供水、解决排水不畅、完善内部道路、改造露天厕所、推广使用沼气、实行生物堆肥等所带来的变化之中,切身感受到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积极主动投入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村庄规划既要遵从相关技术规范,又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集中群众智慧。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以奖促治” 。农村污水治理的重点,放在涉及饮用水源、位于工业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治理方式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城乡结合部和工业集中区附近的村庄,采用管网延伸,将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或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采用“厌氧+农灌利用”、“ 厌氧+人工湿地”、“ 厌氧+微动力” 沼气生态利用等方式处理。积极推广沼气建设,大力提倡农户采用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结合的方式。贫困落后地区,主要采用生物技术、土地利用、沼气工程等适宜处理技术。农村垃圾处理,以堆肥、沼气等综合利用为首选,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展垃圾处理工作。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间,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在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一律实行禁养。积极引导畜禽养殖户向划定的生态养殖小区迁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均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境准入,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环保部门在审批此类项目时,应遵循分区管理制度,并在风向、排水去向、卫生间距和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严格要求和把关。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因地因场制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低成本”的原则,选择有效地治理办法,对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和恶臭进行治理。有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可利用配套的园地、林地、鱼塘,建设沼渣、沼液(肥水)利用设施,开展循环利用。规模小、分散养殖的畜禽养殖户,可采用沼气生态利用的办法,结合农村改水改厕,将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和粪便等作为沼气池的原料,形成“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处理模式。积极推广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对积极进行污染防治、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发展生态养殖的企业,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
3、农业种植污染防治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效农业的发展。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种养结合、地力培育为基础,以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开展农业生态系统内部闭路循环模式探索,推进农业生产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形成“立体农业”、“循环农业”“精确农业”发展模式。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区,普及生态农业技术。建设一批多业套种、循环种养的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施平衡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无害化防治技术,推广应用有机肥、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农膜和深施、免耕等农作方式,广泛使用复合肥、有机肥、农家肥,控制和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
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推广各种生态种养模式,大力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通过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减少秸秆剩余量。积极推进秸秆禁烧,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和县城周边区域秸秆禁烧的监管。大力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减少大田用膜量。
加强农业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依托农药销售网络,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农药废弃物集中回收站,在中心村庄设立回收点,对农药废弃物包装进行统一回收保管。有毒有害废弃物经回收后,送至定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分类处置。
第九节 生态保护
1、生态功能区划分
“十二五” 期间,在全县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全面的进步的同时,保持生态环境的良好状况,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趋于协调;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利用率显著提高,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社会;以生态理念和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居环境的绿化、净化和美化,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生态文化的转型。把我县基本建设成为生态功能良性循环、生态经济发达高效、生态家园舒适优美、生态文化进步繁荣的可持续发展县域。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在全县生态保护方面所处的位置,将县域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优化开发区域,包括县城和乡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区域内的开发活动均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规划应设立“环境影响评价”专章,对各类开发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作出全面的分析评估,提出控制减轻的路径,落实防控的措施。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分类分级”审批。工业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县临江产业园、县工业园两个省级工业园、乡镇工业集中区和湖泊以南地区。省级工业园发展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省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针对县临江产业园和县工业园所处的不同地理位置和环境容量,推动两园之间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分工。滨临长江的县临江产业园,具有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特点,产业包容性较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实行产业聚集,推动“园中园”的开发模式。对区域内工业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向长江排放,禁止向湖泊排污。县工业园依据法定审批程序拓展后,依托城北污水处理厂对区域内工业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有选择地扩展产业门类。
限制开发区域,包括二郎河、凉亭河“两河”沿线和湖泊周边地区。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保护优先。控制相关的开发活动对河流、湖泊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对区域内乡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作出明确的界定,禁止建设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废水排放的项目,禁止工业企业向河流、湖泊开设排放口,限制建设有大量生产废水排放的工业项目,控制和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废弃物。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华阳河湖群湿地保护区,白崖寨、九井沟、小孤山等风景名胜区。本区域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于保护。不规划建设工业园和乡镇工业集中区。西北山区是“两河”的发源地,又是我县矿产资源的主要储藏地,一定要切实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三废”。要进一步推动矿山资源的整合,做到科学开发。所有矿山开发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还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切实付诸实施。所有矿山开采企业,都必须执行生态资源修复保证金制度。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将矿产品深加工项目下移到山区以下的区域建设。要研究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本区域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税收、扶贫开发、政府投资、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支持开展造林绿化、水源保护和涵养、流域治理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国家和上级布点建设的生态保护项目,应重点向本区域倾斜。在条件成熟时,安排本区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
2、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按照建设生态省的要求,继续实施《宿松县省级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2005—2020年)》。全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目标为——
绿色。主要是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重点是河流发源地的西北山区、长江与主要河流及其支流的汇水区域,包括城镇建成区和农村地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提高。
蓝天。主要是保持大气环境质量的整体良好,重点是省级工业园区、县城规划区,使城镇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农村地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碧水。首先是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同时兼顾水体的景观、旅游、水产养殖、工农业生产及航运等功能。
宁静。主要是控制县城及乡镇集镇地区的环境噪声,使城镇居民有一个安静详和的生活环境。
品质。主要目标为在生产活动中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提高农副产品产出及品质,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具体开展以下方面的保护与建设——
生态农业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大农业结构,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生产系统的生态效率,综合开发利用山区、丘岗区、平原湖畈区特有自然资源,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渔业建设。形成保护渔业资源是实现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关键的广泛共识,逐步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湖,盲目追求水产品产量、忽视对湖泊生态环境的保护,大规模围栏水面、饵料投放等问题,提高渔业开发的科技含量,实行大湖轮养轮休,设立养殖区、增殖区。适应市场调整品种结构,发展名特优水产品生产,增强水产品市场竞争力。
生态林业建设。立足恢复与扩大森林植被,进一步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丘陵区经济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现有林培育、“绿色长廊”及农田林网建设、森林保护等项工程。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水源地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治理水土流失,开展灌区的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优化工业布局,全县工业重心逐渐向沿江工业走廊转移。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开发、整治和保护,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集约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申报国家级华阳湖群湿地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的物种。保护古树名木,建立全县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档案,实行挂牌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系统调查和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络。
城镇生态保护建设。加大对城镇生态保护建设的投入,改善城乡生态人居环境。加强城镇绿地系统建设,扩大绿地面积。重视城镇的生态形象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生态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对生态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将全县中小学生的生态文化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程,丰富创建形式,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质量。大力开展生态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
第十节 环境风险防范
坚持规划控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划定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加强对涉及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项目的规划控制,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执法监管,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区域和项目,定期进行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监控。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标准执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现场监督管理等环节,识别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管控力度,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预防应急机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选址应严格符合环境安全、卫生防护间距等要求。凡因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因素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均应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临江产业园对防洪排涝作出整体规划安排,园内重点污染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在设计、建设中均应满足防洪排涝的具体要求,防止汛期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第十一节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江西彭泽核电站已经纳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并已启动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要在国家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与核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
加强对工业、医疗、通讯、电力等行业放射辐射设施的监管,提高全面监管能力和安全水平,严格监督执法。
第十二节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要求相适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协调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前进方向,以人才队伍、仪器装备、基础保障三大工程为重点,系统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环境监察机构在“十一五”完成中部地区标准化建设三级验收的基础上,达到二级标准。县环境监测机构在“十二五”中期通过中部地区标准化建设三级验收,到“十二五”末获得国家计量认证通过。开展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根据环境监管的需要,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配齐各项仪器设备。加强环境监测能力,扩大环境监测指标与范围,全面提升饮用水水质全分析能力,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稳定提高监测质量。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环境监察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机构的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作风过硬、装备优良、技术良好环境监管队伍。

第六章   重点工程与投资

第一节 重点工程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工程
1、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
根据安徽宿松工业园区扩区规划和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两座工、民兼用的大型污水处理厂。
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分期实施:远期(2020年)投资5100万元,日处理4万吨污水;近期(2011年)投资6400万元,日处理1万吨污水。配套建设36070米的污水管网。年削减化学需氧量700吨、氨氮60吨。
宿松县复兴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分期实施:远期(2020年)投资41600万元,日处理10万吨污水,配套建设21公里污水收集管网;近期(至2011年)投资20400万元,日处理5万吨污水,配套建设1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年削减化学需氧量4700吨、氨氮200吨。
按照国家《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宿松县复兴污水处理厂、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同步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
为节省建设投资,充分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作用,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同时接纳处理县城韩文组团生活污水,宿松县复兴污水处理厂同时接纳处理复兴镇、华阳河农场生活污水,这也有利于稳定和提高工业污水的处理效果。
2、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宿松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配套建设35公里的污水收集管网,包括县城新区(东北片区)新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和对老区现有排污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同时,按照国家《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进行脱氮除磷改造。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70吨、氨氮30吨。投资4900万元。
“十二五”期间,新建凉亭镇、破凉镇、二郎镇、长铺镇、汇口镇等5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管网。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450吨、氨氮 128吨。总投资5900万元。
3、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
    在宿松县复兴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同步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使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近期达到30%、远期达到40%。年削减化学需氧量320吨、氨氮 40吨。投资5000万元。
4、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对规模畜禽养殖污染进行防治。
实施许岭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区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建设大型厌氧发酵沼气池、贮气储液罐及阻火设施、沼气发电系统、利用沼渣固体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利用沼液固体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保温增温设施:沼气锅炉、换热器、秸秆流化床等。鼓励分散养殖场向养殖区集中搬迁。
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排放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治理工艺。养殖规模(以猪计)在2000头及以下的,以能源利用与综合利用为主,采取厌氧生物处理——沼气利用处理工艺,并配套建设臭气控制系统。养殖规模(以猪计)在10000头及以上的,能源需求不高且沼渣、沼液无法进行消纳的,采用水解酸化——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自然处理工艺,并配套建设臭气控制系统。
项目实施后,年削减化学需氧量482吨、氨氮92吨。总投资4000万元。
二、二氧化硫减排、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1、集中供热
按照规划和相关要求,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配套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0MW热源厂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实现起步区6.02平方公里内的集中供热。通过项目的实施,节约建设用地1000亩,年减少煤炭消耗量3万吨(折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硫240吨、氮氧化物88吨。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管网投资5800万元。
2、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
对大型工业锅炉进行脱硫技术改造,主要内容:改用低氮燃烧技术,采用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进行除氮,建设石灰石——石膏脱硫设施。年减排二氧化硫160吨、氮氧化物60吨。总投资5000万元。
3、清洁能源替代
对县城现有的压缩天然气集中供气设施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建设大型门站,提高供气能力,拓展供气管网,保障供气质量。力争在县工业园和电瓷、食品加工、餐饮等行业率先推广使用天然气。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天然气利用规划尽快在我县实施。年削减二氧化硫200吨、氮氧化物73吨。投资5000万元。
三、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要求,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及工业生态学原理,将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建设成为具有行业特点的生态工业园区,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主要建设内容:以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为目标,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厂、供热站、固体废物回收和再生中心、仓储设施等,最大限度地实现设施共享,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以节水为目标,园内大部分企业将经过预处理的水回用于同一工段,或用于质量要求低一级的工段。复兴污水处理厂达标的中水实行区内部分回用。回用率近期达到30%、远期达到40%以上。以节能为目标,实行集中供热、供气,积极创造条件,力争采用管道天然气(LHG),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总投资50000万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1、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实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略。通过更新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改造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相关责任者对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地资源化综合利用与处理。“十二五期间”实现对我县工业固体废物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粉煤灰和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建设建材产品生产线。对县城地区产生量较大的建筑垃圾,实行资源化利用,以丰补歉。
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采用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优先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回收利用。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焚烧必须严格与生活垃圾分开,医疗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系统。
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化开展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污染防治,以回收利用为主,建立回收网络体系,大力提倡使用可降解塑料。
对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施秸秆制肥工程,利用生化快速腐熟技术,将秸秆制成优质有机肥。实施秸秆气化工程,通过作物秸秆缺氧燃烧,产出以一氧化碳为主要成分的可燃气体。实施沼气工程,将作物秸秆适配人畜粪便,在厌氧条件下发酵产生出含甲烷为主要成分的可燃气体。
总投资4200万元。
2、垃圾处理场建设
“十二五”期间,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垃圾填埋、焚烧处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
2011年,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工程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在适度的服务区域内,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卫生填埋”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新建复兴垃圾处理场,对复兴镇、华阳河农场生活垃圾、临江产业园生活及部分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采用垃圾分选、分类处理的方法,建设规模为日处理300吨的垃圾处理场,并配套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杜绝向长江、湖泊水体滩涂抛弃、填埋垃圾,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问题,保护长江和沿江湖泊水体。投资6500万元。
7个建制镇(不含孚玉镇、复兴镇)、佐坝乡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乡,新建垃圾处理场。资源条件有限、垃圾量不大、位于河流源头的山区乡,可以采用建设、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集中焚烧装置。总投资4500万元。
五、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全面评估、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突出重点,通过规划控制,预防、减少环境风险,通过工程措施,处理、化解环境风险。
建立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二噁英、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涉源单位的监控系统。依法转产、停产、搬迁、关闭达不到环境安全要求标准的建设项目。每年开展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的环境风险专项排查行动。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宿松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8—2015))》。按照该《规划》已经作出的分区工程安排,组织实施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县城生活污水排放地、镇乡集镇所在地的村,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分别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填埋系统、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生态公厕。属于临河的村庄,逐步减少生活污水的排放,最终实现取缔所有未经处理的排放口。
位于重要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村,突出对水环境的保护。清理取缔排污口、关闭搬迁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禁止新开工工业项目。严格管理畜禽放养,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禁止建设新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分散式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
已经或即将形成的镇乡工业小区、规模畜牧养殖区,以污染防治为主。重点解决基础设施不配套问题、建设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环境管理,落实“三同时”措施。控制建设规模,严格限制新开工建设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推行清洁生产。
生态基础条件较好、开展生态创建积极性高、列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村,突出对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调整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禁止兴建污染型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规范矿山开采行为,严格对现有矿山企业的环境管理。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提高植被覆盖率。沿湖地区进一步退耕还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农户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总投资800万元。
为解决我县农村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凉亭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凉亭集镇直排凉亭河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流、收集,用管网统一输送至下游河堤外侧,建设大型人工湿地,进行集中处理。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建设垃圾填埋场或采用获得国家认可的燃烧装置,对流域内其他地区生活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引导和支持农户分散处理生活污水。对规模畜禽养殖场“三废”进行工程治理。支持工业企业开展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和循环使用。加强环境监管。投资6000万元。
五里乡白洋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截流、泵站、清淤、生物工程、驳岸、绿化等项工程,恢复白洋河生态环境功能。投资600万元。
孚玉镇白合堰厌氧潜流型人工湿地工程。包括整治县小河(白合堰)堤岸,对河道进行清淤和疏竣,恢复堤岸植被和防护林网,建设厌氧池和2400吨/日潜流式人工湿地等,投资374万元。
孚玉镇联盟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投资100万元。
凉亭镇烽火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投资100万元。
2、土壤污染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全县土壤污染普查工作,进行污染土壤综合治理试点,加强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到2015年建设8个农产品产地削减农药、化肥施用量示范工程,建设5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总投资800 万元。
3、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建设
“十二五”期间,在全县开展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建设“清洁家园”,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建设“清洁田园”,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清洁水源”的乡村清洁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五种模式组织开展建设活动:一是以保护性耕作为主的秸秆就地还田资源化利用模式,二是以沼气为纽带的人畜粪便和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三是以厌氧净化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污水再利用模式,四是以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为主的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五是以节肥、节药、节水、节种、节能和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为主的农田清洁生产模式。通过五种模式建设,较好地解决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从根本上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农村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总投资8000万元。
鉴于二郎河在全县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的占有独特的地位,实施以下重点工程——
二郎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用国家推荐的村镇生活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对沿河农村集镇及人口密度大的学校、医院、中心村庄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实施“白合堰厌氧潜流型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工程”。对现有排放口全面整治,取缔水域内畜禽放养,禁止齐河营建住宅。卫生处置沿河集镇和中心村庄的生活垃圾,二郎镇建设垃圾填埋场,河流上游、交通不便的山区乡建设获得国家认可的生活垃圾燃烧装置。对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三废”进行工程治理。禁止工业污水向二郎河排放,支持工业企业开展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和循环使用。河道清淤,扩大造林面积,涵养水源和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加强环境监管,对河流水质进行定期分段监测监测。总投资9000万元。
钓鱼台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根据县第二自来水厂建成投入运行的要求,尽快依法划定县城新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和《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对钓鱼台水库内现有的养殖网箱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取缔。搬迁钓鱼台水库周边现有企业,关闭污水直接向钓鱼台水库或向二郎河上游支流排放的小型选矿企业。限制和治理生活污染的排放。造林绿化,治理库区周边的水土流失。总投资600万元。
隘口乡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包括隘口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隘口中学废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等工程。总投资200万元。
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根据江西彭泽核电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在国家和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核电安全保障的要求,积极配合实施相关核与辐射安全保障项目。同时加快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
八、生态保护工程
实施沿江湖泊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20万亩湖泊生物资源修复与渔业增效示范区,运用湖泊生物修复与保护技术,五年内实现沉水植物覆盖率达到50%以上,沉水植物平均生物量达到4500g/m2以上,运用湖泊环保型渔业适宜放养品种与最佳放养量评估技术、河蟹二级放养技术,在保持渔业产量与产值的同时,使湖泊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探索单个完整湖泊生物资源修复与保护新技术、渔业利用新模式,突破局部试验的局限性,为大面积推广提供性能稳定的技术支撑。新建100公顷沉水植物“苗圃基地”,年生产沉水植物种子5万公斤,每年解决5万亩湖泊生物资源修复所需的沉水植物种子。总投资4200万元。
申报并规划建设国家级的宿松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投资4500万元。
实施佐坝乡碧岭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生态示范建设工程。发展生态优势农业,实现人均新建一亩半果园的目标,减少农业污染,推广应用无公害生产资料,在病虫害防治中加强农业措施防治和综合防治,保护区域内的水环境,实行生态养殖。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合理规划新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收集、分类、转运系统,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太阳能、沼气池、集水窖等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推广舍饲圈养,严禁放牧,保护植被。总投资650万元。
实施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创建8个省级生态乡镇,20个省级生态村,100个生态示范户。建设10个农村水源地保护、饮水安全和小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每个乡(镇)建设1个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1个生态养殖示范工程。总投资700万元。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环境监测事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履行环境监督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建设县环境监测中心,使环境监测机构在实验业务用房、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均达到国家中部地区三级站的标准要求,并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计量认证。
2、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适应全县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县环境监察机构在“十一五”末通过中部地区三级达标验收的基础上,“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开展中部地区二级标准建设,并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
3、环境宣教、统计、信息能力建设
加强和改善环境宣传、教育、统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格局,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普及环保科普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青少年学生的环保意识。加强对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环保业务培训。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类环保创建活动,注意突出地方和农村特点,探索开展生态示范户评选活动。切实加强环境统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
落实《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实施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网络运转能力、音像制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通讯传递能力、培训电化教育等方面的能力。
4、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环境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界定的“三大安全”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之一,具有突发性的特点。根据“十二五”工业发展的趋势,结合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高度重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明确两个重点:一是重点领域,包括饮用水水源、各类化学危险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方面的污染事故。二是重点区域,包括两个省级工业园、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及其周边区域。在认真排查、掌握隐患、监管到位、严加防范的基础上,还要及时预测和评估新的环境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和处置措施。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向操作性细化,向实战性递进。切实加强与应急反应和处置相关的能力建设,保障交通、通讯、现场监测、防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尤其是提高监测能力,一旦事故发生,即时地定性定量污染因子,说清污染状况,为后续处理提供基础资料,为事故处置提供科学可行的办法。建立环保、公安、消防、安监、交通、通讯、卫生、质监、宣传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5、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为加快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体系” 建设,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单独安排了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十二五” 我县要积极争取获得项目布点支持,整合现有资源条件,在县城新区(东北片区)选址建设县环境监测中心,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总投资650万元。
第二节 投资需求及其必要性分析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行更为严格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制度,其中列入控制和减排的主要污染物,在“十一五”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基础上,增加了氨氮、氮氧化物两项。这一时期正是我县工业经济谋求重大突破和发展的关键阶段,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将不可避免地增加。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要求,增量必须通过存量的削减来消化,实现增产不增污。因此,我县“十二五”发展的任务很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任务更重,必须实施一批重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腾出环境容量,满足发展需求。
我县地处皖江之首,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为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从资源、环境的禀赋来分析,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无疑将成为我县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最大平台。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必须实现产业的集聚和产业的提升,坚决防止简单的异地搬迁、污染转移,也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工业污染控制在可防、可治、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建设重大的环保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的规模治理,能够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我县工业园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竞争力。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县环保设施建设存在较多的欠账,积存了一些问题,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又必将伴生新的环境问题,这些都要靠有效的发展来加以解决。以上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于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设生态文明,也都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节 投资来源及其可达性分析
“十二五”期间,我县环保重点工程共需投资约为12亿元,投资需求量较大,这主要是保障科学发展的需要。为确保环保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筹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通过争取国家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国债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企业污染治理投入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投资所占比例较大的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如大型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集中供热、天然气推广应用等,将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来投资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的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出资出劳。生态保护建设,整合各方面政策资源,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争取国家支持为主,地方积极配套各项支持政策。
综合上述,“十二五”期间,我县环保重点工程投资具有多方面的来源,具备可达性。
第四节 环境效益和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将为我县“十二五”工业化、城镇化的高速推进,提供环境容量方面的保障。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又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管理提供了物质上支持和理念上支撑。一批重大环保基础设施的建成和投入运行,将工业、农业和生活方面的污染物排放置于环境可以承载的范围,从而实现经济高速发展、生态环境基本稳定的目标,保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环境监管能力的提高、监管力度的加强,将成为推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规划顺利实施,保障全县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保障。
初步预测,以上重点环保工程实施之后,“十二五”期间可以削减化学需氧量8000吨,氨氮600吨,二氧化硫650吨,氮氧化物220吨。

第七章  保障措施

1、加强评估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定期研究,人大、政协有效监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在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明确和细化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单位的责任,落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质量考核。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切实加强评估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各类企业评选创优活动中,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一票否决”。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乡镇综合考核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和指标。
2、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重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在城镇规划、土地利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园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评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从决策源头把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口。编制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先保护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全面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监管
    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杜绝“先开工、后环评”的现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不能落实“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严禁新开工建设此类项目。切实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改变环境管理疲软无力、难以到位的状况,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的现象。深入持久地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全面落实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全面执行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企业金融信贷环保授信政策。全面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管理部门分别从立项、规划、用地、注册等环节,共同把住新开工项目的环保关,做到环境保护“不欠新帐、还清旧帐”。
5、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发展环保产业
重视发挥环境科技对环保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鼓励环保设施的社会化建设运营,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研发与咨询、环境工程服务、环境风险管理为重点,培植发展环保服务业。
推动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大环境监测与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和县乡级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
6、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落实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建立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强化环境保护预算科目经费保障,逐步加大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强化企业防治污染的责任。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投资的税费政策,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和污水、垃圾、废弃物处理产业化。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资金支持,保证一批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工程效益。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提升社会生态文化氛围。加强环境标志认证,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和生活方式。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点城镇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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