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为进一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确保我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节能减排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2010〕8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规划。
能源和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和环境问题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全区能源消费量将持续大幅度增长,能源与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客观要求;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保障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改善环境质量,缓解环境压力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为推动全区开展节能减排,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快建设节能型经济和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节能减排中长期专项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节能减排专项规划是金台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区“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和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分为五个部分: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现状,“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节能减排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保障措施。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
一、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现状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开发与节约并重,发展与环保同行”的方针,在加大能源开发的同时,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根据市统计局及相关部门通报显示,我区近两年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2007年度:单位GDP能耗任务为5%,实际下降5.6%,超出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名列全市12县区之首。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8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任务为9%,实际降低率达到29%,超出年度目标20个百分点,名列全市县区第一位,超出第二名14.4个百分点。对照考核计分表中提出的评分标准,则超出部分占年度计划的222%。2008年度:单位GDP能耗任务为4%,实际下降4.6%,超出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76吨标准煤。
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爆破拆除了刘家台水泥厂10万吨、4万吨立窑各一座,拆除了相关设备,红光铁厂、焦化厂破产程序也已进入尾声,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龙钢集团宝鸡红光铁厂、宝鸡焦化厂、刘家台水泥厂等三户关停企业,已经省市发改委公示认定,国家的奖励资金266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2006年是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的第一年,由于国家相关减排体系不健全,我们采取的减排措施未得到国家的认可,市上核定我区COD和SO2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增长15.7%和15%,增长量为714.5吨和711.56吨。2007年,针对2006年两项主要污染物不降反增的不利局面,市区两级政府加大了工作力度,使重点减排措施得到了落实。2007年市上下达我区年度COD和SO2 存量削减指标为8.4%和9.2%,削减量为441.78吨和499.99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市上核定我区年度COD增量为631.86吨,SO2增量为654.63吨。全年COD总减排任务为1073.64吨,SO2总减排任务为1154.62吨。经过国家核查,2007年我区COD减排量为0吨、SO2减排量为4388.65吨,COD不降反增,没有完成当年减排任务,SO2比2006年排放量下降68.4%,超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2008年依据市上下达计划,2008年我区COD要比2007年下降12%、SO2要下降1%,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189.67吨和1546.22吨,年度COD和SO2存量削减任务分别为707.69吨和17.23吨。依据相关数据预测,全年COD增量为707.68吨,SO2增量为206.55吨。因此总减排任务COD为1415.37吨,SO2为223.78吨。经国家和省上核查,2008年我区削减COD231吨,削减SO2700吨。COD不降反增,没有完成当年减排任务,SO2比2007年排放量下降28.67%,超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而COD除了十里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再无重点减排项目支撑,减排难度很大,截至目前为止全区实现了SO2一个指标的下降。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十二五”期间,紧紧抓住节能减排这一要点,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产品利用循环化、生产建设清洁化”,构建法律规范、政策激励、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四大支撑体系,努力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意识,全方位地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坚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通过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和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为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和谐发展原则
在经济发展中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把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结合统一起来,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和产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把我区真正建成经济发达,科技先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文明强县区。
2.结构优化原则
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更新改造实现升级换代,提高资源的使用价值和产品附加值;逐步建立关联企业与区域之间的联合,充分利用上下游资源存量,拓宽产品范围,促进企业和产业结构向资源利用高效化、废物排放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转变;促进制造业、环保产业、新型建材和节能技术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实现物质的循环利用与能量的多级利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逐步达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3.高效利用原则
通过采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物质资源的充分利用、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以及能量的分级利用等;根据资源的组分、构成特点采用多过程组合以提高资源转化率;充分利用生产余热、余压、余能,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实现能源资源从开发、生产、转换和使用全过程的效率提高。
4.技术跨越原则
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形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引入先进适用技术,以科学技术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改造。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和再创新产业链延伸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综合利用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等,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的更新换代。
5.环境友好原则
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思想,贯穿到经济发展规划及设计建设、生产消费的全过程,实现“高效开发、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持续发展”的目标。将项目建设和环境治理相结合,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减少副产物和废物向环境排放,转变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
6.协调发展原则
节能减排要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要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二者的结合就是要走一条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应符合协调发展战略,坚持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经济发展要抓住主要矛盾,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因素,循序渐进地加以实施,促进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与2010年底相比,要确保我区到2015年末单位GDP能耗下降20%,实现单位GDP能耗2.0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节约能源224万吨标准煤。单位GDP电耗由“十一五”末的4.3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3.24吨标准煤/万元。“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10年的3654.5吨减少到2996.7吨,削减18%;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10年的1812.2吨减少到1486吨,削减18%;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由2010年的7305.6吨减少到5844.5吨,削减20%;氨氮排放量由2010年的986.5吨减少到789.2吨,削减20%;(具体指标分解见附表)。同时力争达到以下指标:
l.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97%;
2.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比2010年下降12%,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以下;
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4.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到100%;
5.新型墙体材料占建筑应用量的65%;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节能建筑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
6.废钢铁及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等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7.推广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
三、节能减排重点领域
突出抓好通用设备制造、建材、纺织、公共与民用建筑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建筑节能。加大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的力度,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结构节能。开发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提高产业用能效率和水平,降低产品单耗,实现技术节能。
通用设备制造行业。加快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陕西银河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宝钛新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皓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搬迁工作,加快大唐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管网的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关停辖区内的4个热力公司供热站,继续拆除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内的燃煤小锅炉。加快垃圾发电项目建设速度。
建材行业。重点搞好总投资8000万元的万宝龙陶瓷项目清洁生产工作,做大做强我区建材产业。该项目占地80亩,年产200万箱陶瓷制品。该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将大幅度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巩固提升金台区在全市的两大陶瓷基地之一的优势地位。
纺织行业。纺织工业要采用连续化、自动化、高效化工艺技术和设备,缩短工艺流程。加强对主要耗能设备和系统的改造,更新改造空调系统,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等;采用多效多级蒸发设备处理印染行业的碱液和化纤行业的酸液;提高传动润滑效率,降低用电损耗。
公共与民用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2012年5月1日始执行节能65%的标准;结合旧城改造,开展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推行采暖按表计量收费,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包括各种新型墙体材料、中空玻璃、节能门窗、节能电梯、节能家用电器等;推广供热采暖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是建筑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系统的改造技术,如外墙增加外保温、屋顶加设倒置保温层、窗户改为中空及低辐射率玻璃、窗户外侧增设遮阳卷帘以及单管串联采暖系统加装跨越管、温控阀及热计量表等,在中央空调系统推广风机、水泵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等;强制开发推广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资源在公共与民用建筑上的应用技术。到“十二五”末,全区新建节能建筑达标率达到100%。
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
现状:大部分锅炉单台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锅炉系统匹配不合理,控制水平低;燃煤品质与锅炉设计要求差距大;锅炉操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节能意识不强,造成锅炉运行效率较低。
措施:一是采用高效燃煤工业锅炉(如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更新替代老旧低效锅炉;二是根据锅炉负荷和煤种的变化优化运行方式,采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三是对热负荷较大,且较稳定的工业锅炉,可结合锅炉改造实施以大代小、热电联产,有条件的可进行集中供热,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四是建立示范性集中配煤中心,提高锅炉燃煤品质。五是加强培训,提高锅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使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
2.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现状:在建材、化工、黑色金属压延等高耗能工业行业中,许多工艺环节余热、余压资源丰富。近年来,我区在上述行业中建设了一批余热、余压利用项目,但节能潜力仍然很大。
措施:一是实施煤气回收利用等项目。二是化工行业重点实施放散可燃气体及工艺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工程。
3.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现状:电动机、风机、水泵、压缩机等是量大、面广的通用耗能设备。由于电机系统容量的不合理匹配和负荷的不稳定等原因,实际运行效率较低。
措施:一是重点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加快淘汰低效电动机;二是在建材、通用设备制造、防治、化工等行业实施风机、水泵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广电机变频调速技术、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等;三是落实国家电机节能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电机能效标识制度等。
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10个百分点。
4.政府机构节能工程
现状:政府机构(包括公共财政支持的军队、武警、医院、学校等)的能源费用在财政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节能潜力很大。
措施:一是政府采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率先全部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效能设备和产品。二是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政府机构办公与业务用房及其他建筑,在节减经费的原则下,要积极采用节能设计;推广高效电光源、照明灯具、电器附件及调光控制设备;采用节能型供热、空调设备和系统。三是落实《机关节约用电措施》,加强用电管理,节约照明用电,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降低空调用电负荷等。
目标:到2015年,政府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目前的基础上降低15%。
5.绿色照明节能工程
现状:我区绿色照明节能工程利用空间很大。
措施:一是与推行大宗采购、政府采购相结合,在宾馆、学校、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中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二是鼓励购买采用节能灯具。三是新建、改建城市照明项目必须采用科学的照明设计方法,引导城市照明向“高效、节能、健康、环保”方向发展。四是推广使用LED交通信号灯,开展城市交通信号灯改造项目。
目标: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十二五”期间,力争年推广节能灯具10万支,年节电1亿千瓦时。
6.环境治理工程
目标: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8%,削减量为2119.6吨(含预测新增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996.7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8%,削减量为1051.1吨(含预测新增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486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20%,削减量为5844.5吨(含预测新增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844.5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20%,削减量为789.2吨(含预测新增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89.2吨以内。
措施:一是逐步建立全区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力争到2015年日排放废水超过100吨或COD日排放30公斤的企业均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提倡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采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降耗,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行节能、节水,实施重点行业的能耗和用水定额标准。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三是提高工业废水循环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循环套用、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四是改进落后的、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对现有落后的污染重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更新换代;五是金河工业园区2012年底建成日处理量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园区内所有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中水企业再回用;六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七是计划在5年内对我区重点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在主要污染行业建立清洁生产审核体系,实施工业废气污染全过程控制,重点加强排放SO2、NOX的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八是高耗煤企业禁止使用高硫煤;九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促进企业更新完善生产工艺及设备,关停宝鸡机床厂金台分厂、宝鸡市红硖再生资源氧化锌厂、宝鸡宝海饲料添加剂厂、宝鸡市超顺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十是继续拆除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内的燃煤小锅炉,加快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陕西银河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宝钛新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皓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搬迁工作,加快大唐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管网的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关停辖区内的4个热力公司供热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区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李兴安担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建民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金台环保分局。
区发展计划局、金台环保分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要根据“十一五”实际完成情况,细化分解“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确保完成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每年要向区政府报告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区政府也将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区政府每年将对各乡镇街和区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把源头控制关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环评制度。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的前置必备条件和强制性准入门槛,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或审查。对未进行节能评估、评估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未能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规范的,不准予以验收。
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市区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示制度。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只批不建的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运行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工商、技术监督和环保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土地、水利、电力、银行等部门不得供地、供水、供电和贷款。对违规办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实行差别电价,全面落实国家对钢铁、水泥等八个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产品分别加征5分/千瓦时、15分/千瓦时的差别电价政策。严把土地、信贷闸门,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实行预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目录,审查项目用地。
(四)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大力实施节能工程,抓好治污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在切实抓好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等技术工程的同时,逐步实施煤化工项目各个子项目的建设,到2010年实现年节能20万吨标准煤,节水60万立方米。加快金河工业园区、蟠龙新区、硖石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到2015年,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推进清洁生产。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优惠政策,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 (固)化、秸秆养殖、秸秆发电等农业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认真实施以农村沼气建设为核心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建设,发展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促进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建设。到2015年,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回收利用率提高到90%。
以清洁生产审核为突破口,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从单纯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
(六)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着力抓好全社会节约用水。大力抓好工业节水,突出抓好现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严格限制、禁止引进高耗水工业项目,对工艺落后、用水严重浪费的生产企业要进行强制性改造或关停运转,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以下。
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集蓄节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突出抓好以粮食和蔬菜生产区及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重点的农业节水。2015年农业水综合利用系数提高到0.74。
加快生活用水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强力推动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市区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逐步扩大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范围。完善县城节水设施,强制推行节水器具,县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必须全部采用节水型器具,限期改造现有各类房屋建筑非节水型用水器具。
(七)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
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力度,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重点研究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源量梯级利用技术等,突破节能减排的技术瓶颈。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的聪明才智,鼓励开展节能技术发明、革新和改造活动。积极发挥协会、学会和节能服务组织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咨询、培训等活动。培育并健全节能评估审查、能源审计、清洁生产等服务体系,制定服务规程,规范服务市场。积极推动节能服务产业与节能市场的有效对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八)完善管理措施,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减排。切实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着力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重点污染行业排放标准,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重点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努力将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要确保落实节能审计、节能规划提出的各项节能减排措施,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完成“十一五”期间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20%以上的目标。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并依法予以处罚。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县城快速公交建设。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发展和使用低油耗、小排量的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的农用运输车辆。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遏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
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从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执行节能标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积极推广太阳能等新建筑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和节能环保国家强制性标准。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推广应用太阳能技术产品、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型环保厨浴设备和绿色照明器具。积极探索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LED半导体照明电光源。
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科学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和评价考核制度,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完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和监督制度。政府机构要以节电、节油、节水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抓好办公楼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定期对政府机关用能设施、设备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制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
(九)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加快统计监管体系建设,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开展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师制度,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建立全县能源消耗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实施单位GDP能耗按年度核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半年核算制度,提高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重点污染企业排放量台账,准确把握企业排放量的变化情况。
落实国家《实行能效标识产品目录 (第三批)》,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规范节能产品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宣传、大力倡导全社会积极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
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先进机关、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每年年初召开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先进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减排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在项目核准备案、优惠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十)强化节能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
落实节能奖励政策,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收费征收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企业节约能源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奖励在企业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企业加强节能工作的积极性。
实施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鼓励谷期用电,转移高峰负荷。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落实促进秸秆发电、余压余热发电等优惠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并鼓励利用再生水、矿井水、雨水等的价格政策。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区财政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推动和引导社会、企业各方面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宝银发〔2007〕72号),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拓宽境内外融资途径。
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辆、节能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调整各类水源的比价关系,使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利用自备井取用地下水的成本高于取用自来水供水的成本,使城市供水企业取用地下水的制水成本高于取用地表水的制水成本。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2007年底前吨水平均收费不得低于0.8元。按照补偿治理成木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
(十一)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市政府第117号令《宝鸡市节能监察办法》的要求,建立节能减排监察机制,依法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加大对高耗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实行节能监察定期通报制度。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综合整治活动等。对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事件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节能执法监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扩大节能监察覆盖面。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耗信息动态监控和直报系统,对十里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2008年底前所有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按规定在进出口安装流量计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环保部门要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
(十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国家、省和市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开辟专栏、专题,在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引导合理消费。在招商期间,喷制节能减排公益广告。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节能普法和专项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教育部门要将节能减排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技术培训体系。工会、共青团组织要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减排教育,普及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科协组织要围绕节能减排开展系列科普活动。要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节能减排工作,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金台环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