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当前突出环境问题
1.1“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
1.1.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354天。
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364天。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经综合评价,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与2008年的351天二级以上天数相比增加13天,比市下达的二级以上天数300天多了64天。近年来沁源县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汇见表1.1。
表1.1 沁源县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年度 |
二级以上天数 |
空气污染综合指数 |
SO2 监测浓度均值( mg/m³ ) |
NOx 监测浓度均值 ( mg/m³ ) |
PM10 监测浓度均值 ( mg/m³ ) | |||
冬 |
夏 |
冬 |
夏 |
冬 |
夏 | |||
2006 |
— |
— |
— |
— |
— |
— |
— |
— |
2007 |
308 |
2.58 |
0.099 |
0.071 |
0.016 |
0.015 |
0.064 |
0.077 |
2008 |
351 |
2.12 |
0.075 |
0.004 |
0.010 |
0.007 |
0.079 |
0.099 |
2009 |
364 |
1.55 |
0.038 |
0.040 |
0.017 |
0.017 |
0.057 |
0.065 |
地表水环境质量,沁河孔家坡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有义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地表水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县整体环境状况良好。近年来沁源县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见表1.2。
表1.2沁源县水环境质量数据表.
年度 |
孔家坡(入境断面) |
友谊桥(出境断面) | ||
CODcr |
NH3-N |
CODcr |
NH3-N | |
2006 |
7 |
0.541 |
12.2 |
0.900 |
2007 |
7 |
0.293 |
12.9 |
0.642 |
2008 |
9 |
0.491 |
14 |
0.756 |
2009 |
10 |
0.210 |
12.1 |
0.315 |
近年来沁源县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见表1.3。
表1.3沁源县声环境质量数据表
年度 |
县城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 dB ) | |
昼间 |
夜间 | |
2006 |
67.4 |
50.8 |
2007 |
66.8 |
50.3 |
2008 |
66.5 |
49.9 |
2009 |
66.1 |
49.6 |
(2)总量控制和治污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编制了《沁源县大气环境容量核定规划》,科学核定了各排污企业排污总量指标,下达了减排任务,为我县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力开展治污减排工作,一是通过落实结构减排,关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企业共45家,有力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换代,腾出了环境容量;二是强化工程减排先后对电力、焦化大型煤碳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和总量削减任务,建设了烟气脱硫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废水综合治理和回用工程;三是依法推进管理减排,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了减排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削减SO2约1800吨,COD约450吨,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98%,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
1.1.2生态建设初见成效
坚持政府投资为主,鼓励集体、企业和个人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扎实推进全县生态建设与保护。
依托《沁源县沁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2007年我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3个乡镇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环境优美乡镇”,5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村”,2个矿井被命名为“生态示范矿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沁源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沁源县煤炭开采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沁源县生态功能区划》、《沁源县生态经济区划》,从而为我县加强矿山开采生态保护恢复治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区域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初步描绘出了我县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方向。
1.1.3环保投入逐年加大,环保投资指数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一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先后投资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河道整治、园林绿化工程、集中供热工程、供气工程,城市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加大对工业污染治理投入,工业污染源实现了达标排放;三是加大对环保能力建设投入,环保综合投资指数达2.1%。
1.1.4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1)继续加大水质监管力度
继续加大地表水沁河全流域和饮用水水源水质监管力度,取缔关停了违法排放污水的企业。加强地下水水源防护区内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初步划定主要城镇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全县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开展了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管网收集率有所提高。总体上,上游地表水体基本保持清洁,下游水体有所改善。节约用水和污水资源化工作取得进展。
(2)切实加强城市噪声控制
进一步划定县城周围噪声环境标准适用区域。交通噪声专项治理、重点路段隔声窗与隔声屏障建设等措施效果明显,施工噪声、商业噪声、餐饮娱乐噪声的检查和治理得到加强。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水平稳定。
(3)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与加强固废的综合利用
中心城与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重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得到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落实了许可证、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建立了污染源和处置利用单位的报告、检查制度,实施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安全的监管工作,未因环境问题造成疾病传染和不良影响。工业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物和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对工业固废产生大户认真梳理,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防治要求。医院和其他单位产生的有害有毒垃圾,采取定时单独收集,集中送处的原则;建筑渣土等无害垃圾统一在指定地点处理。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循环利用”3R技术,减少固体工业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4)完善辐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十一五期间”,沁源县对拥有放射源单位建立了专项档案,加强了核辐射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辖区所有辐射源使用单位全部办理了许可证,并对放射源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予以排除,重点涉源单位得到有效监管,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及时安全收贮。对电磁辐射环境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批和监管,有效地保障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期间未发生任何辐射安全事故,保障了区域环境安全。
“十一五”期间全县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1.1.5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详细对全县工业、生活污染源进行了普查,及时进行了污染源动态更新,摸清了我县污染源底数,为我县“十二五”环境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和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经市、县监测部门监测,水质达标率为100%。
1.1.6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效果明显
大力开展矿山污染整治工作,加强矿山“三废”治理,积极防治煤矸石自燃,搞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建设拦砂坝,拦截地面径流带入泥砂;完善矿厂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提高废水截污率。
实施“复垦还绿”为主的废弃矿山复垦综合治理工程,治理一些被废矿石和矿渣乱堆乱埋的土壤,恢复和增加耕地。开展飞播造林工作,马尾松成长区间补种阔叶树种,以恢复人工生态群落。对生态严重退化区域,栽种耐酸、耐贫瘠土壤的先锋灌木树种,并逐步更新种植为,耐SO2的葵竹桃、女贞、黄杨,在土壤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增施客土以及石灰、碱性磷肥和有机肥料,种植阔叶树种,2010年前矿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2%。
1.1.7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绩
有效保护农业环境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利用农牧业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开展测土施肥,提高利用率,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扩大生物肥料、农药的覆盖面。
大力推广使用无毒可降解农用薄膜,鼓励扶持无毒可降解农用薄膜的销售。深入推进以农用塑料薄膜回收再利用为主的“白色污染”治理,对目前生产上大量使用的不可降解的农膜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污染。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气化示范工程沼气工程、秸杆养畜及秸杆还田等多种途径和措施,杜绝露天焚烧和向水体丢弃秸秆的现象。
采取农牧、林牧、渔牧结合等多种途径,推广应用畜禽生态养殖模式和技术,加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改造畜禽生产工艺,应用环境无害化处理技术,实行清洁养殖和生态养殖,达到畜禽养殖标准化、生态化,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绿色产品标准要求。
推进农村新能源综合建设,改善和优化用能结构,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大力开发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行农业资源的可循环和永续利用,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开展畜禽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分类、分区建设沼气工程,实施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为农村提供优质燃气。推广安全、节能、无污染的太阳能热水器。
1.1.8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力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环评执行率明显提高,着力构建环境保护“三大支撑”体系,环境监察能力达新三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D级标准,重点污染源实现了自动再线监测、监控,并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迈上了一个新水平。
“十一五”期间,沁源县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善了“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环保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部门联动机制,结合实际开展了集中整治污染企业专项行动、违规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
加强了环保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的培养,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扎实提高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抓住循环经济、科学发展的有利时机,通过管理创新,从最根本的制度基础上增强环境保护参与经济社会综合决策的能力,变外部制约为主动出击,全力提高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要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快环境监察大队的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增加设备(取证、化验)和人员经费投入,加大人员培训和纳新力度,要通过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使我县的排污收费、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群众信访等工作保持在全市前列。第三,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拓宽监测领域。在2008年,开展生态、土壤及放射性危险废物的监测,以“准确、快速”的优质服务,为全县环境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
1.1.9 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十一五”期间,沁源县坚决按照面向决策层、面向企业界、面向青少年、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借助现有的传媒途径,广泛深入地普及生态知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电信网络、宣传标语和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及时报道和表扬保护环境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的剖析,普及环境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制观念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积极倡导企业建设生态文化,推行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改变企业的价值观念,增强其经济活动的环境成本意识,规范其生产行为。在设计技术设备和选择生产工艺时必须考虑工厂安全和危险防护,在产品运输、贮藏、处理、使用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积极推广对环境无害的新产品,鼓励产品及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在企业建筑外观、产品开发、商标、办公用品、衣着、衣装、品牌、徽章、广告等多个环节进行企业生态文化形象设计,改善沁源县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促进企业生态文化的形成。
加强绿色消费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促进绿色消费的相关工作,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限制污染严重的产品生产;指定绿色认证和绿色标志管理单位;实行绿色检疫,达到对绿色消费的保护;制定相应的产业优惠政策,在产业规划时要充分体现绿色技术思想,大力扶持绿色产业发展和绿色产品的开发。
1.2“十一五”期间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成绩
1.2.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2008年5月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6328.77万元,配套排水管网55.12Km,其中主干管2条,干管16条,外出水回用管道6Km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m³/日,处理工艺采用A²/O生物膜工艺,2009年6月30日完工并投入运行。
1.2.2集中供热工程(一、二、三期工程)
沁源县城集中供热工程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工程供热范围为县城,供热面积为150万㎡供热负荷为105MW,工程总投资1.33亿元,一期供热面积达23万平方米,主管网12Km,热力站31座,换热站2座和中继泵站1座;二期工程新增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三期工程计划新增48万平方米供热面积,总计达121万平方米,供热热源由沁新集团煤矸石发电厂焦化厂余热发电的汽轮机为热源。
1.2.3集中供气工程
集中供气工程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一期工程完工,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年供气362.92万m³,供气气源为压缩煤层气。
1.2.4垃圾处理工程
日处理99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本项工程总投资3738.78万元,该工程已完成立项批复,环评批复,初步设计,目前正在施工中。
1.3“十一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绩
1.3.1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成绩
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沁新焦化、明源焦化、常源焦化完成了焦炉烟气、余热发电,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建设,配套装煤,出焦除尘设施,通州焦化公司完成了焦炉烟气综合利用,建成了硫氨工程,焦炉烟气实现了脱硫除尘,配套了装煤、出焦除尘设备,焦化废水生化处理装置,沁新煤矸石电厂实现了综合利用,采用煤矸石发电,粉煤灰制砖,配套了锅炉烟气布袋除尘+双碱脱硫设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煤炭企业全部建成矿井污水处理系统,锅炉除尘,煤场挡风抑尘网,全县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率达100%,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92%,治污减排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取缔土焦炉1895座,取缔改良焦企业48个,炸毁高烟囱57支,摧毁焦炉774座,通洲、沁新焦化厂、康伟、马军峪、沁新电厂等企业投资2亿元建设污水处理综合利用和废气治理设施,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提高。
1.3.2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绩
“十一五”以来,我县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双赢局面,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了优异成绩,2007年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同时先后荣获“国家绿化模范县”、“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县”、“绿色名县”等称号,主要做法如下:
充分发挥环境管理的调控工作,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不动摇,我县具有良好的生态优势,区域有省级灵空山自然保护区、省级沁河源头生态功能区,“十一五”以来,我县首先坚持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沁河源头生态功能区有关规定的项目坚决不批,先后否决资源开采、加工项目共20个,巩固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地位,从源头上有效保护了我县生态环境。
二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天然林家庭托管工程,十一五总计造林6373公顷,其中荒山绿化2466公顷,退耕还林1340公顷,环境绿化167公顷,封山育林24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2%。
三是强化生态监察,严厉打击私挖乱采等生态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30余件。
四是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灵空山镇等4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法中柳湾等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村”。
五是建立了我县资源开采与生态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对当年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企业,下一年不予核准开工建设,设立了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编制了我县煤炭开采生态恢复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正扎实稳步推进。
1.4目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调整缓慢,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压力仍然较大;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管理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仍需完善;环保投入不足,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亟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滞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我县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阐述有以下几个方面。
1.4.1 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环境保护是全民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整体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的今天,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经济轻环保,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环保工作;二是个别企业经营管理者唯利是图,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对环保置若罔闻,消极应付,致使一些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1.4.2 环境质量状况仍然有待提高
“十一五”期间,沁源县环境质量虽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环境质量状况呈逐年好转趋势,但局部区域SO2年均浓度仍然有超标现象,地表水NH3-N值仍然处于超标状态。因此,沁源县环境质量问题依然突出,需要继续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沁源县环境质量状况。
重点工业污染源烟气脱硫效率与污染物总量削减仍有一定差距,需提高处理工艺,脱硫附产品硫膏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等问题。
治污减排需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规模以上工业锅炉烟气脱硫,各类燃煤型工业炉窑烟气脱硫改造工程需推进。
地面水断面考核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如由于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面源互相交织,工业废水综合治理回用和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4.3 工业结构不合理,加大了环境质量改善难度
长期以来,沁源县形成了以资源开发和加工为主的重型工业结构,对一次能源依赖程度较高,不仅能耗高,而且污染物排放量大,资源利用率不高,清洁能源使用普及率低。据统计数据, 2009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SO2排放强度为4.6千克/万元,结构型污染较为突出。此外,沁源县工业布局的不合理,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
“十一五”期间,我县产业水平和工业产业结构层次相对较低,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结构型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全县总体污染负荷将呈上升趋势。
1.4.4 环境问题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难度大
沁源县为煤炭、焦化、耐火材料、电力等为主要产业,这些重污染企业的长期不合理生产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下水疏干、河道及地表水污染、大气污染、废渣占地、耕地和植被遭受破坏等问题突出,环境问题历史欠账多,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和居民生存环境。
全县废弃、关闭矿井占地面积10.39平方公里,关停、服役期满煤矿矸石山占地704亩。目前,规模较大的关闭和服役期满煤闭坑矿山有42座。关闭和服役期满煤矿占地包括矿井周围工业广场、运煤道路等占地,全县共约2.56平方公里。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突出表现在煤矸石露天堆放治理,铝土矿矿产资源开采植被恢复,关闭矿井生态恢复治理。
1.4.5 生态环境脆弱,恢复任务艰巨
沁源县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17.5平方公里,占到总面积的20%,每个乡镇都存在水土流失现象;采煤生态破坏严重,造成地面积采煤塌陷区和采空区,同时造成地下水破坏;自然环境恶化,十年九旱,夏旱和秋旱出现频率高,生态恢复任务艰巨。
生态环境保护急待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无序处置,生活污水,畜禽养殖业污染,需着手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强化监管,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力度。
1.4.6 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影响环保工作进程
从沁源县水、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煤矸石治理以及环境安全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环保投资需求非常大,仅靠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筹集确实困难很大。环保资金投入的不足,极大影响环保工作进程。
1.4.7 环境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滞后,执法能力薄弱
环境安全监控体系包括宣传教育、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信息、应急能力6个主要方面,构成前牵、后推、中驱动运作格局。尽管近年来加大了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力度,但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人力资源短缺等诸多问题,随着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入,能力建设需求会越来越紧迫。
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工、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逐渐由单一转变为复合型污染,环境保护已由传统单一工业污染防治发展为深入到各个领域,如农村畜禽养殖、建筑业、矿山开采、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等诸多领域,同时也给环境保护监管带来了许多困难,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势在必行。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章“十二五”环境形势及主要问题分析
2.1“十二五”环境形势
“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产业结构,对能源需求的依赖程度仍将保持在一定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容量间矛盾进一步加剧,资源开采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源由传统工业源转变为工业污染源和农村、生活污染源共存,点源、面源、线源互相交织,污染物类型由单一向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逐步向覆盖区域,流域及农村转变。
预计到2015年我县主要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将呈上升态势,区域环境容量空间减小,减排压力增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日趋繁重,环境安全将面临一定挑战,环境保护任务更加繁重。
2.2“十二五”期间的环境压力将继续加大
在“十二五”期间,我县GDP总量将再翻一番,城市化率提高到52%,煤炭产量、煤炭消费量、煤化工用煤量,煤电装机容量、汽车保有量都将迅速增大,由此带来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必将持续快速增长,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压力将比“十一五”更加突出。在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下,“十二五”期间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污染减排,消化增量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十二五”期间环境方面的压力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优化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污染持续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3)改善化境质量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4)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5)解决新环境问题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3“十二五”期间重点环境问题分析
结合我县实际,“十二五”期间我们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对能源依赖的程度较高,一次能源消费所占比重较大,污染类型主要以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特征污染物SO2、NOx、烟尘、粉尘将成为大气污染物重点治理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更加艰巨,污染治理工艺技术急需改进,治理成本逐渐加大,环境监管任务更加繁重,所以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势在必行。同时要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
二是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显,主要是地下水位下漏,水资源缺乏加剧,森林植被逐渐退化,地表塌陷增多,水源涵养功能降低,区域生态环境退化,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加重。
三是工业集中区域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局部超区域环境容量,环境质量恶化。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政策,科学合理布局产业,改进污染治理工艺,加大污染物削减尤为重要。
四是水环境质量改善,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污染源多面广,主要表现为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相互交织,地表水流域线长面广,给环境监管带来许多压力,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重复利用、循环使用率相对较低,生活污染源防治投入不足,尤其是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原COD基础上增加了NH3-N这一指标后,治理工艺,技术急需改进,污染治理成本加大。
五是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尤其是农村畜禽养殖业无序发展,将造成农村局部区域环境污染,环境质量恶化;六是环境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的需求,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染源涉面广,成份复杂,从人力、财力、装备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环境监管力不从心。
第三章“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具体指标
3.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思路
3.1.1“十二五”环保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奋斗目标,把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放在首位,优化产业结构,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监管,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加大环保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府责任,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努力实现我县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2)基本原则
①预防有限、防治结合
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着力解决区域环境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③统筹兼顾、民生优先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具体落实“生态文明”环保新道路,历史性转变“休养生息”,“两型社会”等战略思想,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④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我县各区域的生态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各不相同,产业发展要按生态经济区划及生态功能区划要求,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分区控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⑤政府主导、协力管理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力争做到目标与任务,政策与投入匹配,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3.1.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思路
(1)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
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仍然是“十二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避免形成生活污染持续削减,但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不断上升的局面。一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2)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一是提高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二是采取适宜工艺推进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对重点区域、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四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五是继续提高污水回用规模,明确污水回用方式和途径。
(3)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一是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二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三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1.3、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思路
(1)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新增量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的地区要进一步严格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其中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冶金行业新建烧结机全部脱硫,机动车实行国四排放标准、供应配套油品。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2)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全面减排
“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将步入精细化管理阶段,要在“十一五”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减排,重点加大冶金、建材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由“十一五”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显著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其他行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
(3)推进电力行业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减排
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以电力行业和机动车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减排。电力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机组安装高效烟气脱硝设施,现役机组应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地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强化已建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机动车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重点地区供应国四油品;冶金、其他工业行业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3.1.4总体目标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充分体现区域性、宏观性、调控性和系统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贯彻到我县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环境系统管护、生态产业深化和环境宣传,全面提高环境质量、完善产业体系、优化经济结构,形成环境文明的社会风尚。积极服务我县二次创业,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以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要手段,树立以绿色资源、生态产业群、生态城镇群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品牌,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进一步均衡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保新机制,基本建成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自然和谐舒适优美的城乡环境体系、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保障有力的决策管理科技支撑体系框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完成一批重大环境建设工程,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2具体目标
3.2.1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饮用水源保护在完成县域饮用水源地规划和乡(镇)饮用水源地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区域饮用水源地规划,科学合理划定保护区,全面清理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企业,建立饮用水源监管保护长效机制。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饮用水源地保护覆盖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通过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政策,实行中水回用,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重点乡镇、区域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全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脱氮改造,实行测土施肥,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级以上。
3.2.2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进一步改善县城空气质量,建立城区空气质量监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县城建成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颗粒物严重超标的区域实施颗粒物总量控制。改善县城建成区的能源结构,控制烟煤型污染,减少颗粒物排放。到2015年末,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d/a)达到360天以上。
3.2.3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治污减排力度
在完成重点污染源治污减排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原SO2、COD基础上,增加NH3-N、NOX、烟(粉)尘污染物,改进处理工艺,提高污染物去除率,依法推进清洁生产,严格准入,推行清洁能源,全面著人深化治污减排工作,努力使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在十一五基础上削减10%。
3.2.4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龙头,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打造天蓝、地绿、水青的城乡宜居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3.2.5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
加强对灵空山自然保护区、沁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监管,进一步充实完善保护区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积极探索矿山开采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点,强化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区域生态修复取得新突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进展,推进生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达90%,沼气普及率达70%,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推广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成5个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基地,力争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3.2.6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努力构建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监测体系、减排体系、信息统计体系、强化环境监管体系、环境技术支撑体系、装备体系能力建设,形成与新时期环境保护相匹配的环境监管体系,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3.2.7区域环境安全进一步保障
突出生态这一特色,形成生态保护,生态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生态监管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工业污染全防全控,全面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强化辐射监管,辐射应用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区域环境安全达到有效保障。
3.3指标体系
沁源县“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见表3.1。
表3.1沁源县“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10 年 |
2015 年 | |
环境质量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
100 |
100 | |
城市水功能区 |
100 |
100 |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全年 API 指数 <100 的天数 (d/a) |
356 |
360 |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
47.4 |
50 | ||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
57.6 |
55 | ||
污染控制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67 |
100 | |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 |
9 2 |
100 | ||
COD 排放总量(万吨 / 年) |
0.09 |
0.09 | ||
COD 排放强度( kg/ 万元工业增加值) |
1.64 |
1.6 | ||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 |
100 |
100 | ||
汽车尾气达标率 (%) |
95 |
100 |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 年) |
4300 |
4 0 00 | ||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kg/ 万元 GDP ) |
4.6 |
4.5 | ||
城市气化率( % ) |
80 |
90 |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70 |
80 | ||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
100 |
100 |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30 |
100 | ||
生态建设 |
自然 |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 (%) |
20 |
30 |
生态 |
森林覆盖率 (%) |
62 |
6 4 | |
人居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40.6 |
50 | |
生态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 |
10 |
30 | |
经济 |
单位 GDP 能耗 (tce/ 万元工业增加值 ) |
1.6 (吨标煤) |
1.4 | |
生态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70 |
90 | |
环境管理 |
环境保护 投资指数 (%) |
2.1 |
2.5 | |
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
无 |
无 | ||
总量控制计划 |
SO 2 : 4360 吨 / 年 COD : 940 吨 / 年 氮氧化物、氨氮: 吨 / 年 |
SO 2 : 4000 吨 / 年 COD : 900 吨 / 年 氮氧化物削减量、氨氮削减量为 5%~10% | ||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 (%) |
95 |
98 |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 |
70 |
100 |
3.4“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以水、气、土三大要素为主线,强化环境功能区划的导向功能,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以基础工程、保障工程、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推进历史性转变,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提供环境基础保障。
3.4.1深化治污减排,促进结构调整
继续深化治污染减排工作,加快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发展。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的发展理念贯彻到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
(1)深化工程减排,对原脱硫除尘效率较低的污染治理工艺进行改造,提高污染物去除率,严格控制SO2、烟尘、粉尘、NOX的排放量,工业废水实行循环使用,重复利用,严格控制高化学需氧量排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增加建设脱氮、脱磷工艺;4吨以上工业锅炉建设脱硫设施,严格总量控制,削减存量,控制增量。
(2)严把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关,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有效从源头上控制高污染。对技术改造、扩建等项目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没有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技术改造、扩建项目一律不批;没有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环保验收,努力促进管理减减排。
(3)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调整燃料结构,禁煤限油,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重点推广生物质能源、燃料乙醇和太阳能清洁能源。
(4)进一步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型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绿色产品,降低单位产值和产品的水耗、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积极推行企业ISO14000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进一步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到2015年,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各类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排放指标明显下降,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达到80%以上,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60%。
(5)加快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光伏太阳能新能源产业、锅炉换型和集中使用、天然气建设及推广工程、清洁能源工程、路灯太阳能化、农林废弃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重点领域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
3.4.2水环境保护
以流域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继续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考虑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优化监控断面布设,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体系,强化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断面水质输入响应关系,在重点流域开展水环境质量控制。
(1)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把防治城镇和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环境污染作为水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确保群众的饮用水源安全。
(2)实施氨氮总量控制,深化并继续推进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以基础调查和典型示范为切入点,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考虑氨氮作为减排指标,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投入,坚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
(3)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时期由重点地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实现全县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的均衡发展。特别注意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与脱氮除磷能力的衔接问题;新建项目要在新标准和脱氮除磷要求下考虑处理工艺与处理成本的合理性问题。把管网、污泥、再生水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内容和“十二五”的工作重点。
(4)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排放。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鼓励推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加大运营投资力度,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的无害化处理,努力实现工业废水循环使用、重复利用,减少排放量。
(5)继续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十二五”时期结合氮、磷控制的重点环节,在经济条件、水域条件和管理条件相对适宜的重点区域开展总氮总磷控制试点。按照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控制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地下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综合调控和工程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和预警应急体系及防治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
3.4.3大气环境保护
(1)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中心,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作为“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控制的重点,加强对城镇区域内锅炉改选、烟尘治理、饮食业油烟治理;建筑施工粉尘、扬尘监管;实施集中供热、供气;实施工业污染源退域进园,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治理;建成区内工业炉窑搬迁;有效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制定气候友好型的环境保护规划,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力争2015年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显著下降。
(2)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行业减排方向转变。
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确定总量控制目标,采取更严格的总量控制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建设和稳定运行。严控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促进焦化行业脱硫升级改造;加强对建材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对电力行业和重点燃煤企业的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努力实现总量削减向全行业减排方向转变。
(3)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走重点行业加重点区域的控制技术路线。
(4)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
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颗粒物严重超标的区域实施颗粒物总量控制。改善城市的能源结构,减少颗粒物排放,控制煤烟型污染。对现有电厂和工业锅炉等进行深化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同时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农业面源颗粒物的排放控制,稳步实施以沼气、太阳能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及时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防治工业有机废气污染,工业有机溶剂使用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溶剂,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做好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防治工作。
(5)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控制区域复合型空气污染。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行动计划。强节能,发展低碳经济,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3.4.4工业污染全防全控
(1)以技术进步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把握重点行业的污染特征、产污强度和排污强度,严格环境准入,建立完善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体系。
(2)加强监管,把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十二五”工业污染防治的核心要求。
(3)优化产业结构,制定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标准,突破污染减排瓶颈,2015年,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40%。
(4)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工业化进程。
(5)对于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监控,着力解决重大环境安全问题。
(6)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逐步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开展排污大户定期审计和信息公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促进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采用污染物排放总量倒逼机制使污染控制从末端逐步延伸到终端和前端,将环境管理从排污口向环保设备、环保设施延伸,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技术管理体系,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物的产生。
3.4.5生态环境保护
(1)生态保护方面坚持保护建设与恢复治理相结合原则,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灵空山自然保护区和沁河源头生态保护功能区管理。建设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社区,为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奠定基础。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指导思想,按照我县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经济区划,实施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的主体动能导向,合理布局区域产业结构,建立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关闭矿井全面完成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现有生产矿井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促进生态恢复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水资源保护、煤矸石综合治理、地表塌陷、植被破坏等问题。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重点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甸保护等生态工程。
(2)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建设集镇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而导致的面源污染防治,建立示范工程。在重点区域和规模较大的城镇优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将区域周边村庄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就地处理。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粪便、有机厨余垃圾等废弃物的集中堆肥设施建设;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
(3)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控制畜禽污染。在畜牧业中倡导发展循环工艺,鼓励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畜禽养殖场,坚持种养结合、种养平衡,畜禽粪便得到无害化处置和消化。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提高沼气、沼液的综合利用水平。
(4)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防止“十五小”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6)开展农村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开展监测和修复示范工作。
3.4.6土壤污染防治
(1)以土壤监测、调查、评估为土壤污染防治的抓手,以污染土壤修复示范为土壤污染防治的突破口,做好全县的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在全县土壤污染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土壤污染防控的重点领域、区域,开展典型污染土壤尤其是化学污染场地、矿区等的修复试点,建立技术路线体系。提出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
3.4.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对含油、含重金属和含有毒有机物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施和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
(2)着力突破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薄弱环节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全面监督和检查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立全过程的管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处置。
(3)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4)构建化学品环境管理战略与基本制度体系。
3.4.8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1)以维护全县重要生态功能为核心,全面启动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重点维护区域生态功能的稳定。到2015年,50%以上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功能得到改善。
(2)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趋势。到2015年,全县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比例保持达到30%以上。
(3)统筹城乡,加强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重视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规划》,推广生态农业,减轻农业方面源污染。促进休闲农业、绿色农牧业发展,注重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从源头上消除餐桌污染。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生态化、品种多样化、产品优质化。建立绿色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大力推广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料、非化学除草剂和可降解地膜等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未登记的农药和肥料。推广测土施肥的方法,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量。
到2015年,全县环境优美乡镇达9个以上;生态文明村达14个以上。
3.4.9继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方向,以推进环境监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要求,建立县、乡、企环境保护监管三级网络体系;以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为重点,系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大力夯实环境监管基础,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目标,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
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和电磁辐射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开展包括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事故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研究。
强化乡镇环境监管能力网络建设,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水质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加强地方法规建设,制定符合沁源实际、操作性强的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或防护规定,逐步将我县的辐射环境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健全和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强化监管机构,充实监管队伍。加大对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科技的投入,增强环境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建设环境科技创新基地。
(3)实施“环境监测与执法人才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环境监管队伍能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建立高效便捷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信息传输系统,构筑数字环保,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促进环境信息共享。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人才。
(4)理顺环境监管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保障运行经费,强化环境监管保障。
3.4.10 加快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步伐全面推动环境质量提升
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市为契机,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清洁燃料使用,禁烧散煤,鼓励使用天燃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充分利用余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煤层气,积极鼓励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根据区域经济、人口、地理条件,分区建设垃圾处置处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地区实行改厕、改圈、改灶、沼气“四位一体”模式,推广生态农业,加强城市建筑施工作业过程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监测及污染防治,打造天蓝、地绿、水青、宁静、生态宜居城乡环境,打造沁源特色的环保模范城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3.4.11 强化风险防范,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启动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研究和调查工作。识别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大力加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明确环境风险和处置对策,制订综合防治方案。把常态污染之外的环境健康、风险防范作为污染防治的新起点,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准入要求、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严格风险评价,对重点风险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和环境信息公布制度,落实环境污染法人负责制。
开展包括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事故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地方法规建设,制定符合沁源实际、操作性强的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或防护规定,逐步将我县的辐射环境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健全和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强化监管机构,充实监管队伍。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及投资
4.1重点工程项目规划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是我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所在,是我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具体落实,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发展方向及有关环保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规划如下重点工程项目。具体工程详见附表3。
4.1.1水环境保护工程
(1)强化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改进处理工艺及技术,开展生活污水脱N和脱P工作,污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工程。
(2)加强区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建设李元镇及沁新工业园区工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3)建设聪子峪及通洲工业园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4)建设郭道镇生活污水处理5000m3/日工程。
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见附表2。
4.1.2大气环境污染治理
(1)进一步改进焦化、电力行业脱S工艺,焦化、电力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脱硫附产品硫膏综合利用工程,提高脱硫效率,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2)砖瓦、铝土矿烧结、刚玉冶炼,建设脱硫设施。
(3)4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工程。
4.1.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煤炭开采企业煤矸石露天堆放综合治理及利用工程。
(2)建设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郭道镇——聪子峪生活垃圾处理厂;李元镇——灵空山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王陶乡——王和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
(3)危险废物处置:建设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处理工程。
4.1.4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1)重视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
(2)认真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规划》,推广生态农业,减轻农业方面源污染。促进休闲农业、绿色农牧业发展,注重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从源头上消除餐桌污染。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生态化、品种多样化、产品优质化。建立绿色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量。
(3)制定区域养殖业发展规划,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化、规范化养殖业,集中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发展沼气等四位一体工程。
(4)发展能源生态模式,建设农村秸秆气化工程。
4.1.5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重点加强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建设沁河人工湿地工程。
(3)加强沁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4)生态创建方面,强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县建设工程。
4.1.6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C级标准。
(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新二级标准。
(3)辐射监督管理,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4.2投资分析与来源
4.2.1投资分析
解决全县的环境问题,必须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以投资作保障,通过落实规划、落实资金、落实项目,把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落到实处。
(1)总投资
全县“十二五”环保规划建设项目分为污染减排、城乡清洁工程、重点区域(流域)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共5类,总投资13.18亿元。
(2)投资重点
全县“十二五”环保规划建设项目重点投资领域为污染减排与城乡清洁工程2类,共规划投资12.831亿元,占全县“十二五”环保规划投资总额13.18亿元的97.3%,其中污染减排类项目5.13亿元,占总额的38.9%。
4.2.2资金来源
(1) 政府投资。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核与辐射安全、农村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主要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与“以奖代补”资金。
(2) 企业投资。
工业污染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企业负责。其中,现有污染源治理投资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新扩改建设项目环保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
(3)社会引资
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对环保设施可以采用BOT或TOT运行模式招商引资。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面对未来五年全县环境主要任务,环境保护工作应在以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5.1切实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沁源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聚各方面资源,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
5.2建立综合决策机制,理顺环境管理体制
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建立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建设。完善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充实执法装备和岗位力量,加强乡镇环境管理。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联席会议等作用,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
5.3健全环保投资机制,拓宽环保投入渠道
加强统筹协调,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顺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支付转移制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改革环保投资统计框架,优化调整环境保护投资口径,提高环保投资决策分析能力。
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予以保证并按比例逐年增加。争取国家在环境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及引进外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和优惠鼓励政策,拓宽我县环境保护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环境保护领域。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试点。
5.4积极探索我县环保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建立以末端控制为主、体现清洁生产要求、覆盖生产全过程的排放监控体系,加强源头控制和全程管控,体现全防全控理念;提高环境规划的权威性,与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协调统一;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完善金融政策并体现出对企业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5.5加大环境宣教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继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和环保审批公众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矿井的创建活动,积极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力度,让群众主动参与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监督环境。
5.6加强环境管理及支撑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法水平
加快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加大农村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环境权益。建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改善环境宣传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我县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主要河流及片区水质、大气在线监测站;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实现与省市环保局网络互联。
5.7推进自身能力建设,夯实环保事业发展基础
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转变。
一加强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体现重点,增加臭氧、温室气体、水质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科研以为环境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根本宗旨,围绕水环境质量、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开展基于容量总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风险管理系统等方面的研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与国内、国外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力度,探索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或环境研究中心的可能性,走出一条队伍建设的新道路。
5.8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进行重点研究。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形成高效运行的科技信息网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优惠政策和重点扶持。
重视发挥人才作用,积极引进人才,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同时,加强对本地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队伍,满足环境保护的需求。重视人才培养与引进的同时,要注重留住人才和使用好人才,努力增强发展生态经济的后劲。
通过完善环保机构、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环保管理与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认真贯彻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原则,开展全方位的环境监理工作,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要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有关生态保护与建设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提高建设水平。
5.9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完善投融资机制
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建设资金的各项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引进外资,不断加大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沁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