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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5 9:38: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我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才能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本规划以《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中共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是我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领域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投资重点和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生态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新济源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将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济源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深化污染治理,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和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为工作重点,采取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突出环保基础设施、环境监管能力和环保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全面完成《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各年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均在300天以上,2010年为313天,较2005年增加了31天,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由“十五”的中度污染转变为良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或考核目标要求。2010年市控蟒河南官庄责任目标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降低到27.9mg/L,氨氮年均浓度为5.12mg/L。济河西宜作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39.5mg/L,达标率88.5%,氨氮年均值为2.41mg/L,达标率82.7%;沁河伏背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22.3mg/L,达标率98.1%,氨氮年均值为0.49mg/L,达标率96.2%,全部完成省定考核目标。国控沁河五龙口断面和黄河小浪底断面、市控蟒河曲阳湖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水质要求,水质综合评价为优。

城市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未受到污染。城市地下水监测点除赵礼庄总硬度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外,其余全部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小庄、柴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稳定保持在100%。农村饮用水水质保持稳定,未发生水污染事故。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略有好转。2010年城市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由“十五”末的“较好”转变为“好”,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6.3分贝,功能区噪声平均达标率为96%,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为100%。

各类放射源得到有效监控,辐射环境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以内,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2.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在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5%的形势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圆满完成。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污染物名称

化学需氧量

(万吨/年)

二氧化硫

(万吨/年)

烟尘

(万吨/年)

粉尘

(万吨/年)

“十一五”规划指标

0.70

4.90

0.92

1.15

2010年实际排放量

0.69

4.65

0.88

0.66

削减率(与2005年比)

18.8%

23.0%

13.7%

48.4%

3.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编制并实施了《济源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济源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以奖促治”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环境监管。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深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先后对200余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7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治理,建成8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省级生态镇11个、国家级生态镇5个、省级生态村108个、市级生态村127个,农村地区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改善。2006年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2009年又对涉铅企业周边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进行专项调查,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基本摸清。

4.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日处理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日处理3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日处理3吨的城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相继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0.8%,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4%,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城区医疗垃圾处置率达到100%。

5.环保监管能力加强
伴随政府机构改革到位,环境保护部门增设重点业务科室,人员编制得到理顺。市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局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环境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中心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素质逐步提高,“十一五”末全系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人,中级职称人员20人,初级职称26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已达32.5%,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比例已达16.9%。
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参与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市政府连续五年以政府1号文件形式印发年度环保工作意见。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均把环境保护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玉川产业集聚区、虎岭产业集聚区、高新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有色金属、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已纳入项目联审联批环节之中,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地位逐步得到社会认可。
市环境监察支队下设了5个环境监察大队,管理点下延到镇工业区,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通过了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建成远程信息监控平台,对重点污染源实现了远程在线监控;建成12369信息处理反馈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加强。
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用房面积由2005年830m2增加到5100m2,配置了大型先进监测仪器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监测车,建设标准化实验室;监测领域已涵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室内空气、机动车尾气、噪声、生物、固废、土壤等领域,取得认证监测项目已增加到7大类148项;在“十五”的基础上,增建了沁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蟒河南官庄自动监测站、坡头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网络更加完善。
环境科研条件大为改善,环境科研队伍逐步壮大,技术支撑能力得到加强。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先后开展了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环境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工程环境监理和辐射环境监测等业务。
环境宣教能力和辐射监管能力得到加强。成立了市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配置了辐射监测仪器和防护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取得计量认证资质,基本具备开展日常辐射环境监察监测能力。

6.重点工程全部完成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重点工程投资,“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综合治理回用等七个重点水治理工程全面完成。河南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4×600MW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按期完成。依法关停了豫源化电有限公司1#—6#小型燃煤发电机组。

(二)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由于我市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方式粗放,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境改善滞后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突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许多压力和挑战。

1.重金属污染问题集中显现
我市部分涉铅冶炼企业长期排污导致局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重金属超标问题已开始显现,周边村庄部分儿童血铅偏高,这一环境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市已被列入国家和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

2.环境容量严重不足
我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已接近环境容量,环境容量不足制约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环境本底值高,地表径流小,三面环山的地形导致环境容量利用受到极大限制。

3.污染减排压力加大
电力、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等产业是我市支柱产业,这些产业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物产生强度大,这种以能源、资源消耗型为主的产业模式带来的结构性污染问题难以在短时期内得到根本解决。“十二五”期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我市经济总量将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年均递增14%,城镇人口将达到40万人,由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时间过程,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短期内不会有较大幅度降低,项目建设带来污染物新增量较大,而现有污染源污染减排空间有限,污染减排的压力很大。

4.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创建生态市要求
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达标率仅有88.5%,环境空气二级以上天数进一步增加难度较大,部分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仍不稳定。

5.突发环境安全事故风险大
我市焦化、化工、化肥、有色等企业比较多,这些企业的规模将在“十二五”期间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业废弃物处理处置等环节存在诸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另外随着我市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设投运,危险化学品过境运输多,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威胁,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突出
随着国家对畜禽养殖业大力扶持,畜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养殖场规划布局不尽合理、规模小而分散、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程度低等环境问题,导致部分区域、流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引发的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局部区域、流域环境质量。

7.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偏少,不能满足日常和应急工作需要,环境管理高素质人才缺乏,环保科技与产业较落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薄弱、事故应急处置物质储备不足,环境预警机制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8.环保投入不足
环保投入来源相对单一,占项目投入的比重较小;一些治污项目运行费用高,收效差,难以长期稳定运行,监管难度大。

在分析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压力和挑战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已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正在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积极探索一条符合河南特色、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道路。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将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传统产业将进行技术改造,减少污染排放,规模小、治理难的涉重金属企业将加快淘汰或提前淘汰。今后环境保护部门将全方位参与政府宏观经济决策。

其次,随着国家和地方财力增强和新技术突破,将为破解环境保护难题提供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制定完善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将投入大量资金治理环境污染和加强能力建设。国家和河南省已将我市列为重金属产业密集区域和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并将给予资金、技术、政策支持。我省、我市也将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投入较多资金治理环境污染、加强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

再次,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环境意识普遍提高,为做好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内在动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统筹兼顾、民生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总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以创建生态市为抓手,采取加强规划指导、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监管、调动社会广泛参与等综合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有限环境容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实现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优化结构。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以环境保护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统筹兼顾,民生优先。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保障发展需求,实现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坚持以人为本,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力度;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不欠新帐,多还旧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4.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重金属、水、气和固废治理为主,明确污染防治重点,选准载体,务求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5.政府主导,协力推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的匹配。以促进规划任务落实为前提,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省定控制目标,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民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进一步提高,积极创建生态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目标值

环境质量

1

蟒河曲阳湖、沁河五龙口、黄河小浪底断面水质

Ⅲ类水质要求

2

沁河伏背、蟒河南官庄、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

省定目标要求

3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在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8%

5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8%

6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

≥310天

7

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8

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因子【注2】达标率

≥95%

9

城市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10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平均达标率

≥95%

11

辐射环境水平

控制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以内

总量控制【注1】

12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1.38万吨(削减9.1%)

13

氨氮排放总量

≤0.14万吨(削减11.7%)

14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4.37万吨(削减11%)

15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5.08万吨(削减15.5%)

16

烟尘排放总量

≤0.75万吨(削减15%)

17

粉尘排放总量

≤0.55万吨(削减15%)

18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比2007年减少30%

【注1】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源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氮氧化物排放源含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等;

【注2】特征污染物指铅。

三、主要任务

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把重金属污染防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断面水质达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重金属污染防治

根据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防治任务。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国家、河南省制定的重点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防控要求。

现有有色冶炼、铅蓄电池、电石法聚氯乙烯、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等防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能源、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排量为目的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应限制在现有生产规模以内。涉重金属企业利用自产含重金属固废、废液和废气进行有价重金属资源回收或综合利用深加工项目应限制在现有废弃资源总量规模以内,其回收加工过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应限制在全市规划目标排放总量以内。

对进入玉川产业集聚区有色金属加工园区和万洋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项目均应在符合园区循环经济实施方案要求的同时,不得新增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并满足规划减排目标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限制在全市规划的排放总量目标以内。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拉长并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清洁生产技术水平,提高治污能力和效果,达到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目的。

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范围以内的现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准入、防护、保护等要求,实施搬迁和退出等防控措施。

2.推进涉重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由发展改革、工信部门将全市淘汰退出工艺、设备、产品要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分阶段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定期向社会公告限期淘汰企业名单。针对关停并转企业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落实资金渠道。(济源市“十二五”涉重产业淘汰项目表见附件1)。

3.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快重点治理工程建设

加强重金属相关行业污染源深度治理。鼓励现有涉重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改造现有治污设施,进行提标升级。建设涉重金属风险单元围堰和事故应急池,强化事故排污的回收利用,减少环境风险。

加大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依法对有色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皮革与毛皮鞣制加工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二年进行一次,清洁生产水平要力争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建设重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置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现有重金属冶炼企业必须实施本企业所产生的冶炼渣综合利用,优先考虑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确属危险废物的,送冶炼废渣安全处理处置场或交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禁止无经营许可证企业从事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进行重金属识别,对重金属含量超过填埋和农用标准的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要实现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

4.优化涉重产业工业布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调整铅冶炼企业布局,控制总规模。限制铅锌产品产量规模,优化布局和污染集中处理。支持分散在全市的现有中小有色冶炼、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依托豫光金铅等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的机遇,在玉川产业集聚区有色金属加工园区及万洋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实现整合入园集聚发展。

5.强化涉重污染源监管

开展重金属污染源普查,实施动态监控。2012年底前建成动态数据库,掌握全市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及其动态变化,全面监督企业的重金属使用、管理与排放情况,减少环境风险。

建立重金属污染源监管台账,实施重点防控。制定并实施防控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加强监控平台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根据环境监管需要,及时安装、更新、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完善监管体系。

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依法持证排污。所有产生、排放涉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所有处理、处置涉重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依法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建立监督员制度,派遣环保监督员定点监督,加强对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危废的日常监管,加强申报登记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率达100%。

6.构建环境安全预警体系,保障民生安全

建立健全我市重金属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市域内石河与蟒河的重金属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金属风险防控系统和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精干的环境应急处置队伍,设置应急指挥办公室,形成高效、上通下达的环境应急信息平台。加强应急演练,最大限度地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与诊疗系统。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检测机构,完善重金属污染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网络和人体重金属污染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评价、体检及诊疗和处置等工作规范。

加强应急性民生保障,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清除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对因重金属污染需要搬迁的居民,做好安置和保障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加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农业和粮食管理部门加强对全市小麦、玉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进行监测,完成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分类划分,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水利部门严格控制蟒河、石河等的污灌区面积,严格污水灌溉管理,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

1.二氧化硫减排

加大对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监管力度,确保同步建设工艺成熟的高效脱硫设施;对现役燃煤机组发电用煤、脱硫设施加强现场管理,提高脱硫设施工艺运行水平和效率。严格执行国家脱硫电价政策,引导电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治理二氧化硫污染。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和济源实际,加快淘汰焦化、有色、炼钢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工艺,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镇和企业,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镇和企业,实行建设项目环评“镇区限批”和“企业限批”,为新建项目落地腾出环境容量。深化电力、钢铁、有色、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加大脱硫设施维护和更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加快建材、锻造等企业窑炉煤改气步伐,减少原煤直接燃烧。加强对全市用煤大户和煤球厂的煤质管理,开展煤质硫份定期分析评估,确保用煤煤质硫份控制在0.8%以下。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提高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率和居民用气、用热入户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城市煤气质量监督,确保煤气质量合格。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增加我市天然气供气量,引导城市居民及中心区优先使用天然气。在城市建成区供气、供热管网覆盖到区域全面取缔燃煤炉灶,严禁新上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4吨/小时以上的工业锅炉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设施。在工业集聚区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发展集中供气、供热。

2.氮氧化物控制

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电力企业现有燃煤机组要逐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新、扩、改建机组必须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同时加强对钢铁、玻璃、水泥等非电行业低氮燃烧技术推广,建设脱硝示范工程。

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加强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机动车尾气年检率达到80%以上,积极实施国家新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限制高污染排放车辆行驶。加速淘汰排污不达标车辆。逐步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发展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交,积极引导市民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

3.颗粒物污染控制

深化对钢铁、有色、水泥、焦化等行业重点企业工艺废气和工业燃煤锅炉治理,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或高压静电除尘设施,削减烟粉尘排放量。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在条件成熟时,对市西区污染较重企业进行搬迁,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强原料堆放场、废渣堆放场及运输道路的环境管理,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车身清洗,采取密闭运输的方式;对全市煤炭储存场销售货场进行规范化整治,建设密闭料场、挡风墙、喷淋抑尘设施,防治工业扬尘,减少粉尘污染,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

加强对城市道路、建筑施工场地环境管理,推行标准化环境管理,减少扬尘产生。城市主干道要配置清扫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定期安排洒水车上路洒水,抑制道路扬尘。在建筑施工场地要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规范取土场、弃土场和运输车辆管理,城市建成区限制使用袋装水泥,限制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建设施工挡风围墙、硬化地面道路、科学安排施工,防治扬尘产生。

4.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和二氧化碳减排

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摸底调查,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污染防控体系和环境监测体系。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逐步推进工业行业、油品储运销业、餐饮服务业等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建立并实施持久性有机物环境统计制度,开展持久性有机物监测,摸清我市持久性有机物分布行业、排污现状,重点加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工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调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实施关停淘汰,从源头削减持久性有机物产生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持久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期治理措施,通过工艺改进和污染控制运行管理实现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达标。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在工业企业、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大力推广电能、天然气、城市煤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降低燃煤使用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社区进行低碳经济试点,开展低碳政府机关示范、企业低碳技术创新、低碳产品认证和低碳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创建工作,探索我市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5.强化环境监管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重点废气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逐年削减,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排污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全市国控、省控废气污染源和部分市属排放大户全部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动态监控,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保护

1.水源地保护

在城市集中式在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和水源地警示标志,拆除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执法专项检查,排查环境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道路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保护区内行驶;针对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环节,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估,建立水源地预警体系。

在蟒河口水库、河口村水库备用水源地库区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排查废水排污口,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一切废水排污口,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保护区旅游开发活动和库区网箱养殖,防治生活污染和养殖污染。加强库区运输船只管理,严防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和运输船只燃油泄漏。开展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建立水源地水质保护预警体系;针对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环节,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在农村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风险排查,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制定污染防治方案,进行综合治理。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水源保护隔离防护工程和水源地警示标志,清拆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水质安全的违章建筑物、关闭排污口、搬迁垃圾等固废堆放场。建立农村地下水监测网络,定期评估环境质量状况,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地表水保护

综合整治河流沿线相关企业。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加快淘汰造纸、制革、皮毛加工、化工、化肥、冶炼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为排水重点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污染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深化对化工、冶炼、焦化、食品加工、饮料、化肥等行业重点水污染排放企业治理,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下街皮毛加工厂要停产到位,实施整体搬迁,实行行业废水区域集中治理;联创化工等企业完成废水深化治理任务,实现总量控制,确保满足出境断面水质指标要求。蟒河沿线食品加工企业要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大济河流域废水综合治理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沿河污染源布局,新建项目按规划进入产业集聚区,严格控制河流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实施污水截流和生态调水工程。建设济河、苇泉河污水截污管网,将沿岸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设调水工程,将珠龙河、石河水引入猪笼河,扩大猪笼河及广利渠生态流量。充分利用蟒河口水库、河口村水库、广利渠等水利设施调控条件,加强蟒河、沁河、济河灌区水资源管理,统筹科学调配水资源,保证河流必要的生态流量,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加快黄河北岸灌区工程推进,保证工农业用水,补充蟒河生态用水。

按照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国控、省控、市控废水排污单位排污口全部安装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率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建设脱氮、除磷、污泥处置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到“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新增污水收集管网2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积极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措施,加快再生水设施建设和推广利用。

梨林镇、坡头镇、玉川产业集聚区、虎岭产业集聚区和玉泉创业园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小城镇和工业区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虎岭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能力一期5万吨/日、玉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能力一期2万吨/日、玉泉创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一期2万吨/日、梨林镇污水处理能力一期4万吨/日、坡头镇一期1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市高新产业集聚区污水收集管网建成,污水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污染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摸清土壤污染现状。“十二五”期间,在2007年、2009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围绕重金属相关企业周边及纳污水体下游河道底泥、污灌区域等开展土壤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实施加密监测,力争到2012年基本完成基础调查工作,建立起我市土壤污染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现状,为下一步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查明原因,提出对策。

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区域土壤环境功能,调整不符合农产品基地要求的土壤使用功能,对农产品产地进行分级标识管理。根据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依据污染土地认定结果,按法定程序进行地类变更。依法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确定污染土地的规划用途。豫光金铅、金利冶炼、万洋冶炼三家粗铅冶炼企业周边1000m范围内的土地,要根据其土壤污染现状,尽快启动土地使用功能调整,对不适宜用作农产品基地的土地要加快调整其使用功能,或在其土地上进行防护林带建设。

开展工业企业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监管。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的场地必须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其档案。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国土等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对于污染较重、现阶段难以组织实施治理的污染场地,加强污染源监管,封存污染区域,阻断污染物迁移扩散途径,防止污染事故发生,逐步进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依据国家制定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程序,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污染等级,进行安全性划分。

科学合理使用农用化学品,严格控制不合格农用化学品在土地上施用。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严禁不合格农用化学品在市场中流通。农业部门积极引导农民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探索和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的途径。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避免过多使用化肥和磷肥,造成土壤污染。

建立农产品产地风险评价网络和预警体系,严防农产品产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农产品基地布局,制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建立农产品基地各环境要素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农产品基地大气、水、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建立农产品安全预警体系,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

启动重金属环境污染修复试点。根据污染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成果,依照“优先修复名单”和中长期修复计划,结合我市具体实施条件,分期分批逐步启动实施重金属相关企业周边场地、纳污水体下游河道底泥、污灌区场地等高浓度污染土壤、底泥等修复技术研究和小规模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充分利用树、草等生物修复措施,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探索开展土地置换流转、多方合作、区域封存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坚持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突出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科学安全处置,提高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危险废物污染控制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环境风险。根据我市工业分布特征,开展危险废物污染源普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分布企业、产生环节、种类、数量、处置处理去向。根据调查成果,对危险废物产生重点行业(化工、冶炼、电镀等)推行先进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聚氯乙烯行业推广低汞触媒生产技术、制革行业推广低铬无铬鞣制工艺等),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控台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物联网,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合理布局、科学审慎有序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优先鼓励企业自主处置,促进资源化利用和专业化运营,提高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我市重金属危险废物贮存场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资质审查,从严审批,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场,安全处置城市污泥。在城区和各镇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垃圾储存设施,市、镇统一配置医疗垃圾运输车,定点定时集中收集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送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使我市医疗垃圾集中收集率达100%,安全处置率达100%。

大力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设回收网点,建立社区回收网络,逐步构建多元化的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和深度处理企业布局、规模处理类型,逐步实现新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再利用。

2.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的开发,拓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和市场,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8%。对于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总量削减、清洁生产,从源头加以控制,使之减量化。加强企业渣场的“三防”监管,对尾矿库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大气和土壤等环境;鼓励企业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在妥善处理固废的同时,积极拓展各种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建设“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和示范工业园区,积极推广固废循环利用。深化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磷石膏渣及冶炼废渣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置,开拓其综合利用新途径。

(六)声环境保护

开展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和防治标准。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修编中提出防范噪声污染指导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工业企业和商业区声环境现场监管,查处违法超标排污行为,创建安静示范机关、学校、小区。加强城区道路机动车管理,设置禁鸣路段和禁鸣标志,打造舒适畅通安静示范道路。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的实施,我市居民文教区噪声达标率达100%,交通干线达标率达100%,混合区和工业区噪声达标率达90%以上。

(七)环境风险防范

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预警、应对、处置、后续处理体系,突出抓好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污染隐患的查处,着力解决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化工、冶炼、焦化、化肥制造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要坚持全防全控理念,突出企业生产过程、原料产品运输过程、污染处理处置过程等重点环节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监管,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和长效防范机制,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针对联创化工、方升化学、丰田肥业、豫光金铅、豫光锌业、万洋冶炼、金利冶炼、金马焦化、豫港焦化、博海化工等重点企业污染物特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人群聚居区等重点部位和城市主要公路重点路段开展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风险等级,划定重点防控环节、部位,落实应急处置设施,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全过程,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环境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实施风险管理终身负责制。

对重大环境风险源、重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八)农村环境保护

以建设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目标,以区域连片集中治理为重点,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带补”政策,开展蟒河流域、济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农村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农田径流污染,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力争“十二五”末建成8个国家级生态镇、10个国家级生态村、200个省级生态村、300个市级生态村。

1.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污染防治

根据蟒河流域、济河流域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镇、村庄人口规模和卫生状况,配置一定数量垃圾收集箱、清扫车和清运车,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中转站,建立村庄环卫队,建设规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立“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垃圾管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有条件的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庄要因地制宜建设氧化塘、氧化沟、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城区周边村镇的生活污水要逐步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防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结合村镇体系规划,调整农村产业布局,引导新上项目向产业集聚区和创业园区集中发展,构建循环经济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坚决防止城区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

3.农村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现有养殖小区,科学划定养殖区和禁养区、限养区。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完善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推广干清粪工艺和生态养殖新技术。建设实用型沼气工程和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有效处置畜禽养殖粪便,使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蟒河、沁河、济河灌区内的40个畜禽养殖小区要建设沼气池和沉淀池,废水处理后农灌,实现养殖粪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根据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养殖水体的水质现状,评估养殖水体的承载力,合理确定水产养殖的方式和规模。

4.农产品基地建设

根据农产品基地布局,制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定期开展农产品基地的大气、水、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建立农产品安全预警体系,积极建设高效、高产、安全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5.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肥等技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生产饲料肥料等,严禁露天焚烧。通过秸秆还田、利用等措施落实,我市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充分利用农业污染源普查成果,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

6.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重点对蟒河流域、济河流域农村环境进行连片集中综合整治。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大型沼气池,建设氧化塘、氧化沟或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等。

(九)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文〔2012〕24号),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保障我市生态安全的生态系统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十二五”末创建成省级生态市。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达到100%。对保护区实施最严格环境保护,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的旅游开发,注重保护原生态自然环境,坚决避免人为建设、过度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保护湿地和物种资源保留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外来物种生态监测与调查。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小浪底北岸灌区济源段工程,玉阳湖、万阳湖、曲阳湖三湖治理工程,加强对小浪底北岸灌区的水质保护,实施水库、湖岸、灌区退耕还林工程,控制农村养殖、生活污水、垃圾、农田施肥等面源污染,防止水库、湖泊、灌区水质富营养化。

构建生态监测网络。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主要资源开发区为重点,构建生态监测网络,优化生态建设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切实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质量。在自然保护区,建成1-2个生态观测站,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积极推进矿山的环境治理,建立企业责任制,促进新老矿山的生态恢复。加强对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设施的监督管理,开展环境风险排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力度,从严审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十)辐射环境保护

健全放射源使用监管体系,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对全市所有放射源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现放射源在线监控。加强辐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废旧金属入炉前检查,对采用矿石、矿粉等为原料的冶金、建材、化工等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对稀土产品等伴生放射物料处理日常辐射防护监管,保证原料来源可控,放射废物安全处置;开展放射源安全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完善突发辐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应急处置演练,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及时安全收缴废放射源,确保废弃放射源安全送贮率达到100%。

加强射线装置使用监管。规范推广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标准化建设,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辐射安全,确保医疗单位辐射环境安全。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普查,建立电磁辐射监测制度,评价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对高压输变电工程和无线电通信工程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敏感目标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安全运行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及时上报数据。

加强辐射环境宣传和辐射知识培训,提高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公众辐射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管装备能力、加强人才引进和技能培训,强化组织管理,打造能力强、素质高、会管理的环境监管队伍,建成与经济发展、环境管理相适应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中部地区二级标准要求,结合我市环境执法实际,合理确定环境监察人员编制,保证正常执法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取证的车辆、通讯、卫星定位、污染应急快速监测等方面的装备、设备和仪器,确保支队环境执法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全面达标,所属大队装备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成立污染源监控信息中心,充实监管人员,保障监管经费。完善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新增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现重点污染源重要排污口全部在线监控,确保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占污染总负荷的85%以上,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全面加强环境信息网络和传输能力建设,规范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信息化服务水平。

完善信访案件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保障12369信息处理反馈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环境监测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理顺行政关系,增加人员编制。充实现有实验室设施、监测仪器,建设标准化实验室。监测经费要纳入市财政经费预算,保障监测业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使市环境监测站建设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中部地区二级标准要求,并与我市环境监测需求相适应。

完善现有大气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同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新建自动监测站,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在我市城市地表水备用水源地建成投用后,建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推进环境空气和水源地水质项目全分析能力建设。

根据我市工业行业特点,结合环境管理需要,适时拓展环境监测领域,重点强化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源监测。在蟒河等重点河流断面和涉铅企业周边重点区域开展地表水、环境空气重金属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重点重金属企业排污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重金属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开展城市环境空气铅污染因子常规监测,粗铅冶炼企业周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跟踪监测;各涉重金属企业建设特征重金属监测机构,按计划开展监测业务,全市形成重金属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体系。配合国家、河南省环境污染监测网络、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网络建设,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的基础上,构建包括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和社会等监测力量,涵盖污染源、环境要素、农(副、水)产品和食品等重金属监测体系,建立我市较为完善的环境安全监测网络。结合国家、河南省重金属综合防治规划实施项目,我市环境监测站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创造条件申报建设“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为我市及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监测评估科技支撑。

配置生态监测和生态本底调查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建设1—2个生态监测观察站,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及本底调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3)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成立市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充实应急管理人员,配置应急交通、通信、快速监测等设备和办公信息化设备。结合我市重点危险源排污特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4)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成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配置摄影、摄像、采编、音响、车辆等设施,使装备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中原环保世纪行等载体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通济源环保信息网站,公开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提高公众知情权和环境管理工作透明度,接收网民环境投诉。

(5)辐射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和《河南省省辖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规划》要求,配置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和车辆。完善辐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放射源、射线装置等监督监测。保障我市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6)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成立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引进培训监管人员,建设危险废物信息交换平台,提高对危险废物监测鉴别能力、评价能力、现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建设环境科研实验室、配置科研仪器、设备,使硬件建设满足环境科研需要。

针对地方环境保护中水、气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等重大环境课题,积极与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与开发,提高环境科研能力,满足日常环境管理需要。

2.人才队伍建设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根据各部门能力建设需要,引进一批高素质监察、监测、宣教、科研人才,使各类人才结构和比例满足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健全人才选拔、考核制度,推进人才选拔、考核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实现人才培养多样化。开展大范围、多层次、高规格、多频次环保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强化现有人才培养。

四、重点工程

“十二五”规划共规划项目92个,计划投资879863万元。其中,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47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1个;水污染治理项目5个;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个;噪声污染治理项目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个;环保能力建设项目4个。(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项目表详见附件2)。

(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包括综合治理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搬迁项目、技术示范项目、清洁生产项目。

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废气的深度处理、铅冶炼企业贵金属及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节能减排综合治理,及济源市有色金属冶炼集中废渣安全处置渣场项目和豫光金铅危险固废处置场项目,共13项,累计投资169900万元。

限期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废水、废气达标治理工程,共10项,均属河南省规划中要求在2012年底之前限期整改达标治理项目。

搬迁项目包括位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现有40万吨铅产品及综合回收生产线,以及金利、万洋两家铅冶炼企业周边1000米范围内村庄,共3项,累计投资347860万元。

技术示范项目包括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工程、济源市土壤铅镉等重金属污染植物修复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济源市石河(豫光-亚桥段)河道综合整治及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示范项目、济源市金利有限责任公司“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炼铅工艺与装备产业化升级开发”环保治理项目,共4项,预计总投资67400万元。

清洁生产项目主要包括废气烟粉尘提标治理、废水清污分流、固废综合利用等,共17项,预计总投资70250万元。

(二)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烟粉尘综合治理项目、中原特钢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磷酸尾气中氟及其化合物的治理,共21项,总投资82590万元。

(三)水污染治理工程

水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企业污水的深化治理及回用,铅冶炼废水的综合治理、污酸站污水处理回用、脱硫废液处理等。共5项,总投资12855万元。

(四)固废污染治理工程

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化肥厂磷石膏的综合利用,共3项,总投资21359万元。

(五)环境基础设施工程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虎岭、玉川产业集聚区及玉泉创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共5项,总投资13760万元。

(六)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水库供水工程、灌区工程、湖库治理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共5项,总投资75419万元。

(七)噪声污染治理工程

噪声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是中原特钢炼钢炉噪声治理,共1项,计划投资500万元。

(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主要围绕蟒河流域、济河流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沼气池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防护建设等,总投资12500万元。

(九)环保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辐射能力建设和宣教能力建设为主,加大资金投入,约需投入资金547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评估考核,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

在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考核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质量考核。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评估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镇(街道)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推行责任倒查机制,对造成全市地表水环保目标超标的企业,进行追究。

(二)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形成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环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编制我市环境功能区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环境合理保护。全面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重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都要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环境容量作为全市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以此确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落实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制定我市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健全绿色信贷、绿色财政、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

(四)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发展环保产业

坚持“自主创新、支撑发展、重点跨越、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对环保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大力开发与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市场培育,将相关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产品和服务,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环境设施的社会化建设运营,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研发与咨询、环境工程服务、环境风险管理为重点,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

推动高素质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大环境监测与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和基层、农村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全市环保队伍。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十二五”期间实现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加大政府对环保的投入。以建立和疏通环境保护投资有效渠道为重点,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将主体功能区、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因素。改革环保投资框架,优化调整环境保护投资口径,提高环保投资决策分析能力。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发展生态文化、环保文化,提升社会环保文化氛围。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和生活方式。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城市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广泛团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济源市人民政府)

济源市“十二五”涉重产业淘汰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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