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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1-23 9:08: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永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永康”为主题,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扎实抓好各项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一、总体设想

2013年,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总体设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宣教引领、规范作为、执法推进、破题前行、建言参谋”的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政府、金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为抓手,着力实施“厉行环保、众行环保、善行环保”,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环保行政服务水平,加强环保宣教,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永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预期目标

1、武义江桐琴桥交接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省考标准合格以上;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符合生态市考核标准达到85%以上;3、确保全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4、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任务;5、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7、创建省级生态镇(街道)3个;8、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管防并举,厉行环保。

1、强化审批管理,不断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严格实施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相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进一步优化环保准入管理。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差别化的区域环境管理政策。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总量削减替代,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与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大气环境质量相结合,必要时采取环保倒逼机制实行区域、行业限批。大力推行区域和行业规划环评,按照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分类指导原则,加强对重大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重大项目部署的服务、论证和把关,使之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断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2、强化监测分析,着力提升环境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做好环境监测数据的研究分析,细化分析各类污染因子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着力提升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管和行政决策的能力。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数据统计、信息集成、形势分析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台账管理、环境形势分析、舆情收集、调查研究等一系列制度,及时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潜在的环境风险,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形势研判和预警。特别是要在加强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研究成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决策服务。

3、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3+1”模式管理,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督监测和执法监测,进一步增加监测频次,坚持重点企业每月至少一次、一般企业每季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坚持每月一次的排污企业“飞行监测”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焚烧工业垃圾、“小冶炼”、铅酸蓄电池生产、涉及重金属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跟踪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位、管理到位、运行到位;加强对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在个案上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使企业在环境法律高压政策下加强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等部门联动,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真正实现环境保护“行政、司法、纪检”三责并举。

4、强化信访调处,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加强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畅通群众环境信访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警必接,随时出警,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环境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处理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可能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区域、重点污染问题和污染纠纷的监察力度,以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强各类环境问题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严防相关矛盾纠纷激化,努力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着力规范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加强跟踪督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着力完善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完善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准确报送突发环境事故、事件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努力把环境矛盾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环境群体性事件、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强化专项治理,规范重要污染源管理。巩固提高“放心放射源和熔炼企业”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放射源长效管理,深入推进工业射线应用企业的辐射安全硬件设施建设,强化电磁环境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确保辐射工作单位持证率100%,环评执行率100%。严格废旧放射源收贮管理,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经常性开展排污企业固废管理工作检查,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台帐记录,抓好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规范固废贮存、运输、处置“三大环节”的管理。加强医疗固废、替代磷化液废渣回收去向跟踪检查,加强化工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类等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加强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推进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

6、强化排污许可,做好排污权交易准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制订A、B类排污许可证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许可证的管理。扎实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强化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和收费因子,增强排污收费的全面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制订出台《永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初始排污权指标的核定和分配工作,有力推进排污权交易。

7、强化环保审核,推进企业规范环保管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特别是加强列入14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和“超总量、超标排放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加强“绿色信贷”审核,认真做好2012年度重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实施“绿色证券”政策,重点对照省里规定的上市企业环保核查要求,对拟上市的企业加强服务和指导。通过加强对企业各类资格评选的环保审核,促使企业严守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政策,主动加强环保管理,加强污染治理,实施清洁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二)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众行环保。

1、实施“三大”行动,确保重要污染有效治理。以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三大行动为重点,深入实施《永康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开展清洁水源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成果,出台实施《永康市电镀行业长效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整合区污水集中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和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整治;多行业广泛推广无磷替代工艺,有效降低总磷污染;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加快污水纳污管网建设,不断提高纳污率和污水处理率;加强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域点源、面源和流动源污染控制,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深入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积极推进杨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净化二期工程建设。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改造升级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增加PM2.5、臭氧、CO、碳黑、能见度等项目监测,及时发布相关数据,实施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制订出台《永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建立环保标志发放信息系统,有效落实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制度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工作,出台黄标车淘汰政策,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努力推进车用燃油升级;强化工业废气的污染控制,深入开展工业VOCS污染治理;在市区划设“高污染燃料禁烧区”, 大力倡导使用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开展干洗业有机废气治理。开展清洁土壤行动,严格监管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强化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实施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有效控制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

2、深化绿色创建,确保生态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对领导干部、镇村干部、企业法人、环保从业人员、环保监督联络员等人员的生态环保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社会骨干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他们环保管理的业务水平,有效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落实,实现生态环保工作“市镇村三级联动、政企户多方聚力”。以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深入推进生态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创建省级生态镇(街道)3个、金华市级生态镇1个,进一步提高金华市级生态村比例,在舟山镇实施农村连片整治;深入推进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家庭、饭店等参与绿色系列创建,打造精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扎实推进“四边三化”行动,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制订落实行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方案,明确实施标准,定期开展“四边区域”督查,落实整治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不断改善、优化我市生态环境。

3、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针对我市严竣的减排形势,注重形势分析,充分挖掘减排空间,明确减排目标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总量准入审核,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对减排重点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减排效果。在严格项目准入的基础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突出重点,提高减排绩效,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工程减排,特别是节水型、中水回用型减排项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继续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先导,善行环保。

1、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良好工作格局。想方设法、大胆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政策支持。根据省、金华市下达的生态建设工作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订生态环保工作年度责任书,召开生态环保大会,由市政府与各镇街区、各相关部门签订落实。着力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督查制度、镇(街、区)交界断面每月监测通报制度、环境质量异常报告制度和中心镇空气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督查,客观准确通报检查结果,针对问题提出建议、抓好整改,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别是要加强对三个中心镇落实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的指导检查,确保三个中心镇有效履行属地环保管理责任。坚决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有效实施镇(街、区)流域“河段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永康市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对优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差的单位予以通报,不断提高各镇街区、部门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建立健全多种形式、责权利相对应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落实、部门协作、社会共建”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永康。

2、强化环保宣教,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主要媒体的联络,办好永康日报、永康电视台、永康广播电台《环保》、《环保前沿》、《永康环保》等栏目。加强局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及时上传各类信息,定期公开环境质量、污染整治、生态建设、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通过媒体宣传,在维护公众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宣扬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的事迹,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反应机制,加强危机公关和应对,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以“六五”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省生态日等生态环保节日为载体,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生态办优势,积极协调组织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区)、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宣教工作。强化对各镇(街、区)农村环保宣教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深化农村环保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进行环保宣教活动的机制,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学生等社会力量开展环保宣教活动,进一步提升环保宣教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3、加强内部建设,全面提升环保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学习夜制度,积极组织各类讲课培训活动,鼓励中青年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根据工作所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廉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纪检监察,着力抓好工作纪律、廉洁行政监督检查,以及重点环境问题、重复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管理,深入实施环境监察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加快电子处罚平台建设,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说理性决定书的制订,更好的体现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预防发生行政争议。深入开展 “群众满意基层所站队(窗口)” 创建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行政服务。全面推进环境监察、监测监控、应急、宣传、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争取在中心镇设立环保分局,其他各镇分片设立乡镇环保所,设立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立项建设永康市环境监测监控应急中心,全面提升环保行政能力。(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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