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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9-11 11:07: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脆弱,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建设和谐新铜梁,按照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提高认识。按照市里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县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进一步削减,特别是环保减排指标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进一步削减的基础上,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任务十分艰巨。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和用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总体要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产业结构,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加快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固废利用率稳步提高到8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8.4%、9.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1%、8.9%。

(四)分解考核。县政府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减排潜力、环境容量等因素,分解下达各镇(街道)“十二五”和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各镇(街道)要将县里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同时,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修订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办法,制定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办法和节能减排行政问责管理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组织实施好节能减排“九大”重点工程

(一)实施产能结构优化工程。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步伐。重点发展壮大低能耗、低污染的信息产业、汽摩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抑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约束性作用。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要认真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开展“两高”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摸清落后产能底数。将高能耗低产出的产业和产品纳入结构调整范畴,采取引导、鼓励、行政、法律等手段使其退出市场。制订“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重点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补偿、职工安置、企业转型等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依法吊销落后产能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66万吨。

(二)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积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建筑垃圾再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能量梯级利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节水技术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继续加强煤矸石、粉煤灰、锅炉底渣、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锶渣、煤矸石及脱硫石膏等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农林废物和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

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社区回收、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再生资源集中加工利用的三级回收利用模式。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再生金属、橡胶、塑料等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推进矿井水再利用。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0%。

(三)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每个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开展铜梁县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到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污泥资源化途径,充分利用水泥窑等设施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到2015年,铜梁县污水处理厂达到5万吨/天的处理能力,建成25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

(四)推动脱硫脱硝工程。铜梁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现有日产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五)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工业园区集中治污优势,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

(六)推进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工程。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着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全县新建城镇建筑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

(七)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程。加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控制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大疏堵力度,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培育支持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车、老旧船舶。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继续推广CNG汽车,稳步推广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节能和清洁能源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严格实施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八)深入推进市政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程。全面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健全和完善智能化控制系统,推广半导体照明,实施城乡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开展城乡垃圾低碳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机关要做好表率,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动员全体干部参与节能减排。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要定期通报各单位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工作。加大办公楼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车数量,加快淘汰低效公务车辆,严格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积极落实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到2015年,全县完成“城市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景观灯饰中半导体照明占70%。与2010年相比,全县公共机构人均或单位能耗指标下降16%。

(九)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利用力度。到2015年,完成建设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1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10处、小型沼气工程100处、户用沼气22000户。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渔船装备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大力推行清洁生态养殖,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积极探索“零排放”生态养殖技术和粪污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技术,积极推广以控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

三、加快节能减排制度和政策建设

(一)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执行国家及市政府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产品能效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提高准入门槛。执行重点污染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土壤污染防治、电子废弃物污染防治等环保法规。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标准。

(二)完善超定额加价收费政策和差别电价政策。按年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情况核查,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加价收费或惩罚性电价。对水泥、钢铁等高能耗行业的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

(三)强化污染物减排经济措施。扩大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核定范围,凡是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核定,并依据核定结果扣减污水处理费用。积极实施绿色信贷和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将环保行为与信贷相结合,促进企业诚信排污、守法排污。

(四)完善财政政策。在争取上级节能减排资金的同时,县财政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额度。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禁止采购低能效产品,完善产品清单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加强评审监督。研究实施政府节能环保服务采购。

(五)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规的行为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六)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发挥好节能监察机构的作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到2015年,我县将建立节能监察机构。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统筹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污染源监控中心,重点污水、废气排放口安装减排约束性污染因子自动监控设备。加强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县环境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农村流动环境监测能力。

(七)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和媒体行动,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节能减排,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典型经验交流,倡导绿色、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八)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宣传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加强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增强危机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文化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的作用。县新闻中心、电视台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公益性广告,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市县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阳光铜梁、政府公开信箱等宣传、投诉平台,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积极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铜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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